功能主治:因本品局部用于肺无明显全身作用,可用气雾吸入法以缓解哮喘症状和过敏性鼻炎的治疗,本品有治疗和预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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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酸倍氯米松。 |
黄芪、党参、葛根、升麻、蔓荆子、 白芍、黄柏(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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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潍坊中狮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中医学院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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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2152 |
国药准字Z20054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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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因本品局部用于肺无明显全身作用,可用气雾吸入法以缓解哮喘症状和过敏性鼻炎的治疗,本品有治疗和预防作用。 |
益气升阳,聪耳明目。用于耳聋耳鸣,视物昏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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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一般一次喷药0.05-0.1mg(每撳一次约喷出主药0.05mg)一日3~4次。重症用全身性皮质激素控制后再用本品治疗,每日最大量不超过1mg。儿童用量按年龄酌减每日最大量不超过0.8mg。症状缓解后逐渐减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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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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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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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因本品局部用于肺无明显全身作用,可用气雾吸入法以缓解哮喘症状和过敏性鼻炎的治疗,本品有治疗和预防作用。 |
益气升阳,聪耳明目。用于耳聋耳鸣,视物昏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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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气雾剂对个别人有刺激感,咽喉部出现白色念球菌感染。但吸后立即漱口可减轻刺激感,并可用局部抗菌药物控制感染。无钠水潴留作用。偶见声嘶或口干,少数可因变态反应引起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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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气雾剂适用于轻症哮喘,急性发作时应加用其它平喘药。 2.用药后应在哮喘控制良好的情况下逐渐停用口服皮质激素,一般在本气雾剂治4-5天后才慢慢减量停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突发性耳聋者应在医生指导下应用。 2.本药用于虚性耳鸣耳聋,凡实症者慎用。 3.服药七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