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因本品局部用于肺无明显全身作用,可用气雾吸入法以缓解哮喘症状和过敏性鼻炎的治疗,本品有治疗和预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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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酸倍氯米松。 |
龙血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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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潍坊中狮制药有限公司 |
杭州天诚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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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2152 |
国药准字Z20110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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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因本品局部用于肺无明显全身作用,可用气雾吸入法以缓解哮喘症状和过敏性鼻炎的治疗,本品有治疗和预防作用。 |
跌打损伤、瘀血作痛、风湿痹痛、血瘀经闭、痛经、产后瘀阻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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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一般一次喷药0.05-0.1mg(每撳一次约喷出主药0.05mg)一日3~4次。重症用全身性皮质激素控制后再用本品治疗,每日最大量不超过1mg。儿童用量按年龄酌减每日最大量不超过0.8mg。症状缓解后逐渐减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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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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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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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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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因本品局部用于肺无明显全身作用,可用气雾吸入法以缓解哮喘症状和过敏性鼻炎的治疗,本品有治疗和预防作用。 |
跌打损伤、瘀血作痛、风湿痹痛、血瘀经闭、痛经、产后瘀阻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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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气雾剂对个别人有刺激感,咽喉部出现白色念球菌感染。但吸后立即漱口可减轻刺激感,并可用局部抗菌药物控制感染。无钠水潴留作用。偶见声嘶或口干,少数可因变态反应引起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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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气雾剂适用于轻症哮喘,急性发作时应加用其它平喘药。 2.用药后应在哮喘控制良好的情况下逐渐停用口服皮质激素,一般在本气雾剂治4-5天后才慢慢减量停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