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应症为1.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2.敏感细菌引起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3.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以及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4.沙眼衣原体及非多种耐药淋病奈瑟菌所致的尿道炎和宫颈炎。5.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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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奇霉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氟康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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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司邦得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亚邦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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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938 |
国药准字H20064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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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应症为1.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2.敏感细菌引起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3.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以及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4.沙眼衣原体及非多种耐药淋病奈瑟菌所致的尿道炎和宫颈炎。5.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1.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2.隐球菌病:用于治疗脑膜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3.球孢子菌病。4.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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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成人用量:l、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病奈瑟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0g。2、对其他感染的治疗:第1日,0.5g顿服,第2~5日,一日0.25g顿服:或一日0.5g顿服,连服3日。小儿用量:1.治疗中耳炎、肺炎,第1日,按体重lO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第2~5日,每日按体重5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25g)。2.治疗小儿咽炎、扁桃体炎,一日按体重12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连用5日。 |
口服。成人(1)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至少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2)食道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持续至少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治疗反应,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疗程至少2周。(4)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单剂量,0.15g。(5)预防念珠菌病:有预防用药指征者0.2~0.4g,一日1次。肾功能不全者若只需给药1一量次来后需述率量调规给药肌不给酐给表清按下除;除剂,药第酐所量,清及剂调,,此时第次常:日肌剂应应如率节多节二用(ml/分钟)剂量>50常规剂量11~50常规剂量的一半进行常规透析的病人每次透析后给药1次小儿治疗方案尚未建立。有资料报道起始剂量按体重一日3~6mg/kg,一日1次,治疗少数出生2周至14岁的小儿患者,结果是安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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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阿奇霉素、红霉素或其他任何一种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氟康唑或其他三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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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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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应症为1.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2.敏感细菌引起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3.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以及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4.沙眼衣原体及非多种耐药淋病奈瑟菌所致的尿道炎和宫颈炎。5.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1.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2.隐球菌病:用于治疗脑膜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3.球孢子菌病。4.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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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一般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多为轻到中度可逆性反应。1.常见不良反应有:(1)胃肠道反应:腹泻、恶心、腹痛、稀便、呕吐等:(2)皮肤反应:皮疹、癌痒等;(3)其它反应:如厌食、阴道炎、头晕或呼吸困难等。2.临床中还观察到下列[1%的不良反应:(1)消化系统;消化不良、胃肠胀气、粘膜炎、口腔念珠菌病、胃炎等;(2)神经系统:头痛、嗜睡等;(3)过敏反应:支气管痉挛等;(4)其它反应:味觉异常等。3.上市后口服制剂还观察到以下不良反应,其与本品相关性尚不清楚。(1)过敏反应:关节痛、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光过敏;(2)心血管系统:心律不齐、室性心动过速:(3)胃肠道:极少见的伪膜性肠炎、舌染色;(4)泌尿生殖系统:间质性肾炎、急性肾衰;(5)造血系统:血小板减少;(6)肝胆系统:曾有报道阿奇霉索引起肝炎和胆汁郁积性黄疸等,偶尔引起肝坏死和肝衰竭,但罕有致死者,因果关系尚未确定;(7)精神神经系统:攻击性反应、神经质、焦虑不安、忧虑、头痛、嗜睡、头晕:眩晕、惊厥、多动;(8)皮肤/附属组织:罕见的严重皮肤反应如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症及毒性表皮溶解坏死等曾有报道;(9)感觉器官:有报道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能损害患者的听力。有些患者服用阿奇霉素后曾出现听力损害包括听力丧失、耳呜和/或耳聋。据调查研究表明这种现象与患者持续大剂量使用本品有关,通过对这些忠者的随诊,发现大多数患者的听力可恢复。罕有阿奇霹索引起味觉变化的报道。4.实验室检查异常:血清ALT、AST、肌酐、LDII、胆红索及碱性磷酸酶升高,白细胞、中性粒细胞及血小板计数减少。 |
患者对本品一般能很好耐受,最常见的副反应为胃肠道症状,包括恶心、腹痛、腹泻及胃肠胀气;其次为皮疹;某些患者,尤其那些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在接受氟康唑及其他三唑类抗真菌药物治疗过程中,可出现肾功能和血液学参数改变及肝功能异常(见警惕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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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进食可影响阿奇霉素的吸收,故需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口服。2.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不需作剂量调整,但阿奇霉素对较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无资料,给这些患者使用阿奇霉素时应慎重。3.由于肝胆系统是阿奇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病患者不应使用。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4.用药期间如果发生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皮肤反应、Stevens-Johnson综合征及毒性表皮坏死等),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措施。有些因阿奇霉素引起的反应可反复发作,需较长期观察和治疗。5.同其他抗生素一样,应注意观察包括真菌在内的非敏感菌所致的二重感染症状。6.治疗期间,若患者出现腹泻症状,应考虑假膜性肠炎发生。如果诊断确立,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包括维持水、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质等。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妊娠期的使用氟康唑极少用于妊娠妇女。动物试验中,仅在出现母体毒性的很高剂量水平观察到氟康唑对胎儿的不良影响,而这些影响不被认为与治疗剂量的氟康唑有相关性。尽管如此,除非病人患有严重、甚至威胁生命的真菌感染且预期疗效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害时,才考虑使用。2.哺乳期的使用在乳汁中的浓度与血药浓度相似,因此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3.少年儿童的使用16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资料有限,因此,除非必须使用抗真菌感染治疗而又无其他合适药物可采用时,不推荐将本品用于儿童。4.在极为罕见的有严重基础疾病曾服用多剂氟康唑的死亡病人尸检中发现有肝坏死。这些病人同时服用了其他多种药物,其中某些药物已知有潜在的肝毒性,一些病人的基础疾病亦可能导致肝坏死。由于没有证据可以排除上述尸检结果与氟康唑的关系,在患者的肝酶(如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明显升高时,须权衡继续氟康唑治疗的利害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