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脑供血不足,椎动脉缺血,脑血栓形成后等。 2.耳鸣,脑晕。 3.偏头痛预防。 4.癫痫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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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氟桂利嗪。 |
本品主要成份为:马来酸噻吗洛尔。其化学名称为:(-)-1-(叔丁氨基)-3-[(4-吗啉基-1,2,5-噻二唑-3-基)氧]-2-丙醇顺丁烯二酸盐。分子式:C13H24N4O3S·C4H4O4分子量:43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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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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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610 |
国药准字H20046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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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脑供血不足,椎动脉缺血,脑血栓形成后等。 2.耳鸣,脑晕。 3.偏头痛预防。 4.癫痫辅助治疗。 |
对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具有良好的降低眼内压疗效。对于某些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部分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以及其他药物及手术无效的青光眼,加用本品滴眼可进一步增强降眼压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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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口服每次6~12mg(每次1~2片),每日一次,睡前服用。 |
滴眼,一次1滴,一日1~2次,如眼压已控制,可改为一日1次。如原用其他药物,在改用本品治疗时,原药物不易突然停用,应自滴用本品的第二天起逐渐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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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本药物过敏史,或有抑郁症病史时以及急性脑出血性疾病禁用。 |
1支气管哮喘者或有支气管哮喘史者,严重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 2窦性心动过缓,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明显心衰,心源性休克。 3对本品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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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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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对于儿童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对于孕妇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滴眼后可在哺乳期妇女乳汁中测到本品,因对授乳婴儿具有多种潜在不良反应,需根据滴用本品对母亲的重要性决定终止哺乳或终止用药。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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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脑供血不足,椎动脉缺血,脑血栓形成后等。 2.耳鸣,脑晕。 3.偏头痛预防。 4.癫痫辅助治疗。 |
对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具有良好的降低眼内压疗效。对于某些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部分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以及其他药物及手术无效的青光眼,加用本品滴眼可进一步增强降眼压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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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中枢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有:①嗜睡和疲惫感为最常见;②长期服用者可以出现抑郁症,以女性病人较常见;③锥体外系症状,表现为不自主运动、下颔运动障碍、强直等。多数用药3周后出现,停药后消失。老年人中容易发生;④少数病人可出现失眠,焦虑等症状。2.消化道症状表现为:胃部烧灼感,胃纳亢进,进食量增加,体重增加。3.其他:少数病人可出现皮疹,口干,溢乳,肌肉酸痛等症状。但多为短暂性,停药可以缓解。 |
马来酸噻吗洛尔是一种非选择性β-肾上腺能受体阻滞剂,没有明显的内源性拟交感活性和局麻作用,对心肌无直接抑制作用。本品为马来酸噻吗洛尔滴眼剂,对高眼压患者和正常人均有降低眼内压作用。其降低眼内压的确切机理尚不清楚,眼压描记和房水荧光光度研究提示本品的降眼压作用与减少房水生成有关。非临床毒理研究:致癌性:动物实验显示长期大量口服马来酸噻吗洛尔可使雄性大鼠肾上腺嗜铬细胞瘤,雌性小鼠良性及恶性肺部肿瘤,良性子宫息肉及乳腺癌的发生率明显增高。生殖毒性:动物实验显示大剂量口服马来酸噻吗洛尔,对雄、雌性小鼠的生殖功能均无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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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后疲惫症状逐步加重者应当减量或停药。2.严格控制药物剂量,当应用维持剂量达不到治疗效果或长期应用出现锥体外系症状时,应当减量或停服药。3.患有帕金森病等锥体外系疾病时,应当慎用本制剂。4.驾驶员和机械操作者慎用,以免发生意外。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当出现呼吸急促、脉搏明显减慢、过敏等症状时,请立即停止使用本品。 2.使用中若出现脑供血不足症状时应立即停药。 3.心功能损害者,使用本品时应避免服用钙离子拮抗剂。 4.对无心衰史的患者,如出现心衰症状应立即停药。 5.正在服用儿茶酚胺耗竭药(如利血平)者,使用本品时应严密察。 6.冠状动脉疾患、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和重症肌无力患者,用本品滴眼时需遵医嘱。 7.本品慎用于自发性低血糖患者及接受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治疗的患者,因β受体阻滞剂可掩盖低血糖症状。 8.本品不易单独用于治疗闭角型青光眼。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