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抗真菌药。用于白色念珠菌及新型隐球菌,肺曲菌病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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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5-氟胞嘧啶,其化学名为5-氟-4-氨基-2(1H)-嘧啶酮。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氨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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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制药总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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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172 |
国药准字H44023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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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抗真菌药。用于白色念珠菌及新型隐球菌,肺曲菌病感染 |
适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流感杆菌、痢疾杆菌等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部位的轻、中度感染:1.扁桃体炎、扁桃体周炎、咽喉炎、支气管炎、肺炎、支气管肺炎、哮喘和支气管扩张感染以及手术后胸腔感染。2.急性及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及泌尿生殖系感染。3.中耳炎、外耳炎、鼻窦炎。4.上颌骨周炎、上颌骨骨膜炎、上颌骨骨髓炎、急性腭炎、牙槽脓肿、根尖性牙周炎、智齿周围炎、拔牙后感染。5.睑腺炎、睑炎、急性泪囊炎。6.毛囊炎、疖、丹毒、蜂窝组织炎、脓疱、痈、痤疮感染、皮下脓肿、创伤感染、乳腺炎、淋巴管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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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g,一日4次,为避免或减少恶心,呕吐,每次服药时间持续15分钟。或遵医嘱。 |
口服:成年人及体重20Kg以上儿童,常用量每日1~2g,分2次于早、晚餐后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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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肾功能不全及对本品过敏患者禁用。 |
偶见恶心、呕吐、腹泻、软便、腹痛、食欲不振、胃部不适感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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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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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抗真菌药。用于白色念珠菌及新型隐球菌,肺曲菌病感染 |
适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流感杆菌、痢疾杆菌等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部位的轻、中度感染:1.扁桃体炎、扁桃体周炎、咽喉炎、支气管炎、肺炎、支气管肺炎、哮喘和支气管扩张感染以及手术后胸腔感染。2.急性及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及泌尿生殖系感染。3.中耳炎、外耳炎、鼻窦炎。4.上颌骨周炎、上颌骨骨膜炎、上颌骨骨髓炎、急性腭炎、牙槽脓肿、根尖性牙周炎、智齿周围炎、拔牙后感染。5.睑腺炎、睑炎、急性泪囊炎。6.毛囊炎、疖、丹毒、蜂窝组织炎、脓疱、痈、痤疮感染、皮下脓肿、创伤感染、乳腺炎、淋巴管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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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可致恶心、呕吐、厌食、腹痛、腹泻等胃肠道反应。 2、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变态反应。 3、肝毒性反应可发生,一般表现为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偶见血清胆红素升高,肝肿大者甚为少见。 4、可致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偶可发生全血细胞减少,骨髓抑制和再生障碍性贫血。合用两性霉素B者较单用本品为多见,此不良反应的发生与血药浓度过高有关。 5、偶可发生暂时性神经精神异常,表现为精神错乱、幻觉、定向力障碍和头痛、头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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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血液病患者,肝功能减退者,孕妇慎用。肾功能严重减退及对本品敏者忌用。 |
1.对青霉素过敏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