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抗真菌药。用于白色念珠菌及新型隐球菌,肺曲菌病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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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5-氟胞嘧啶,其化学名为5-氟-4-氨基-2(1H)-嘧啶酮。 |
本品主要成份为青霉素V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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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利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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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172 |
国药准字H22026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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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抗真菌药。用于白色念珠菌及新型隐球菌,肺曲菌病感染 |
用于扁桃体炎,咽炎,猩红热,丹毒,肺炎,支气管炎,鼻窦炎,中耳炎,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感染性心内膜炎,心血管内科,皮肤科,传染病科,耳鼻喉科,呼吸内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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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g,一日4次,为避免或减少恶心,呕吐,每次服药时间持续15分钟。或遵医嘱。 |
口服:1.成人:链球菌感染:一次236~472mg(1-2片),每6~8小时1次,疗程10日。2.肺炎球菌感染:一次1~2片,每6小时1次,疗程至退热后至少2日。3.葡萄球菌感染.螺旋体感染(奋森咽峡炎):一次1~2片,每6~8小时1次。4.预防风湿热复发:一次1片,一日2次。5.预防心内膜炎:在拔牙或上呼吸道手术前1小时口服本品8片,6小时后再加服4片(27kg以下小儿剂量减半)。6.小儿:按体重,一次2.5~9.3mg/kg,每4小时1次。或一次3.75~14mg/kg,每6小时1次;或一次5~18.7mg/kg,每8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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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肾功能不全及对本品过敏患者禁用。 |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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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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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抗真菌药。用于白色念珠菌及新型隐球菌,肺曲菌病感染 |
用于扁桃体炎,咽炎,猩红热,丹毒,肺炎,支气管炎,鼻窦炎,中耳炎,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感染性心内膜炎,心血管内科,皮肤科,传染病科,耳鼻喉科,呼吸内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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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可致恶心、呕吐、厌食、腹痛、腹泻等胃肠道反应。 2、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变态反应。 3、肝毒性反应可发生,一般表现为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偶见血清胆红素升高,肝肿大者甚为少见。 4、可致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偶可发生全血细胞减少,骨髓抑制和再生障碍性贫血。合用两性霉素B者较单用本品为多见,此不良反应的发生与血药浓度过高有关。 5、偶可发生暂时性神经精神异常,表现为精神错乱、幻觉、定向力障碍和头痛、头晕等。 |
过敏反应可能发生的变态反应包括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发热、关节痛、过敏性休克和过敏反应(哮喘、紫癜、胃肠道症状)。以上症状较少发生,并且比非肠道给药的情况显弱。霉菌疾病患者的变态反应可能是由皮肤真菌的代谢物和青霉素的共同变应原性引发的。胃肠道症状恶心、腹泻、呕吐、胃胀、有时可见口炎和舌炎。治疗过程中如果出现腹泻则有可能是伪膜性肠炎(见注意事项)。血液系统异常嗜酸性粒细胞增多,Coombs'test(直接)呈阳性、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和粒细胞缺乏症,都非常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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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血液病患者,肝功能减退者,孕妇慎用。肾功能严重减退及对本品敏者忌用。 |
发生变态反应的患者应立即停药,并使用肾上腺素、抗组胺药和皮质类固醇治疗。如果怀疑为葡萄球菌感染,应进行细菌学研究。对于服用青霉素预防复发性风湿热的病人,手术(扁桃体切除和拔牙等)前剂量应加倍,以进行手术前预防。长期服用本品的患者应进行全血球计数和血细胞分类计数以及肝、肾功能的检查。长期治疗期间应注意耐药微生物和真菌的过度繁殖。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为病毒性疾病,所以并不用抗生素治疗,如果使用本品,皮疹的发病率将增高。如发生持续、严重的腹泻,则可能患有伪膜性肠炎(血清样的粘液样痢疾;钝性弥散性的疝气痛腹痛;发热偶有里急后重)。这种情况会危及生命,应立即停用青霉素v钾,以细菌学研究为指导进行治疗(如口服万古霉素250mg,每日四次)。避免使用止痉剂。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目前为止无相关报道。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