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抗真菌药。用于白色念珠菌及新型隐球菌,肺曲菌病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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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5-氟胞嘧啶,其化学名为5-氟-4-氨基-2(1H)-嘧啶酮。 |
本品主要成分每毫升含磷酸苯丙哌林1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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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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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172 |
国药准字H20065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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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抗真菌药。用于白色念珠菌及新型隐球菌,肺曲菌病感染 |
适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咳嗽尤其是刺激性干咳。如感冒,咽炎,急、慢性支气管炎,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及吸烟,过敏等原因引起的咳嗽均可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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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g,一日4次,为避免或减少恶心,呕吐,每次服药时间持续15分钟。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0-4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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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肾功能不全及对本品过敏患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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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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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抗真菌药。用于白色念珠菌及新型隐球菌,肺曲菌病感染 |
适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咳嗽尤其是刺激性干咳。如感冒,咽炎,急、慢性支气管炎,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及吸烟,过敏等原因引起的咳嗽均可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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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可致恶心、呕吐、厌食、腹痛、腹泻等胃肠道反应。 2、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变态反应。 3、肝毒性反应可发生,一般表现为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偶见血清胆红素升高,肝肿大者甚为少见。 4、可致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偶可发生全血细胞减少,骨髓抑制和再生障碍性贫血。合用两性霉素B者较单用本品为多见,此不良反应的发生与血药浓度过高有关。 5、偶可发生暂时性神经精神异常,表现为精神错乱、幻觉、定向力障碍和头痛、头晕等。 |
本品为非麻醉性镇咳药,主要阻断肺及胸膜感受器的传入感觉神经冲动,同时也直接对镇咳中枢产生抑制作用。并具有罂粟碱样平滑肌解痉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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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血液病患者,肝功能减退者,孕妇慎用。肾功能严重减退及对本品敏者忌用。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7天症状无明显好转,请立即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慎用。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5.服药期间如出现皮疹,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