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补气血,调月经。用于头晕心慌,疲乏无力,月经量少,色淡,经期后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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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熟地黄、益母草、当归、党参、白芍(酒炒)、川芎、白术(炒)、茯苓、甘草。 |
化学名称:培哚普利叔丁胺,(2S,3aS,7aS)-1{(S)-N-[(S)-1-乙酯基丁基]丙氨酰}八氢-1H-吲哚-2-羧酸,叔丁胺盐(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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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烟台渤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施维雅(天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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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702 |
国药准字H20034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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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气血,调月经。用于头晕心慌,疲乏无力,月经量少,色淡,经期后错 |
高血压与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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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
建议每天清晨前服用一次。剂量可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和高血压反应而个体化。(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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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用培哚普利治疗过程中发现下述不良反应,按发生频率排列:很常见(>1/10);常见(>1/100,<1/10),不常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极罕见(<1/100000),未知(从现有数据无法评价)。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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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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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补气血,调月经。用于头晕心慌,疲乏无力,月经量少,色淡,经期后错 |
高血压与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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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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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不宜吃生冷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期间出现其他妇科疾病时应去医院就诊。5.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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