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补气血,调月经。用于头晕心慌,疲乏无力,月经量少,色淡,经期后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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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熟地黄、益母草、当归、党参、白芍(酒炒)、川芎、白术(炒)、茯苓、甘草。 |
本品主要成分为辛伐他汀。化学名称:2,2-二甲基丁酸-8-[(4R,6R)-6-2-[(1S,2S,6R,8S,8aR)-1,2,6,7,8,8a-六氢-8-羟基-2,6-二甲基-1-萘基]乙基四氢-4-羟基-2H-吡喃-2-酮]酯。分子式:C25H38O5分子量:41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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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烟台渤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哈尔滨一洲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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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702 |
国药准字H20093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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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气血,调月经。用于头晕心慌,疲乏无力,月经量少,色淡,经期后错 |
用于治疗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高脂血症;冠心病和脑中风的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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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
成人常用量口服:10-20mg,每日1次,晚餐时服用。剂量可按需要调整,但最大剂量不超过每日8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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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不适,其它还有头痛、皮疹、头晕、视觉模糊和味觉障碍。2.偶可引起血氨基转移酶可逆性升高。因此需监测肝功能。3.少见的不良反应有阳萎、失眠。4.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肌炎、肌痛、横纹肌溶解,表现为肌肉疼痛、乏力、发烧,并伴有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等,横纹肌溶解可导致肾功能衰竭,但较罕见。本品与免疫抑制剂、叶酸衍生物、烟酸、吉非罗齐、红霉素等合用可增加肌病发生的危险。5.有报道发生过肝炎、胰腺炎及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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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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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由于在动物实验中本品可导致胎儿发育不良及在母乳中是否有排泌尚不清楚,故在孕妇及乳母不推荐使用。儿童用药:在儿童中的使用有限,长期安全性未确立。老年用药:老年患者需根据肝肾功能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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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补气血,调月经。用于头晕心慌,疲乏无力,月经量少,色淡,经期后错 |
用于治疗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高脂血症;冠心病和脑中风的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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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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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不宜吃生冷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期间出现其他妇科疾病时应去医院就诊。5.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胆固醇和血肌酸磷酸激酶。应用本品时血氨基转移酶可能增高,有肝病史者服用本品还应定期监测肝功能试验。 2.在本品治疗过程中如发生血氨基转移酶增高达正常高限的3倍,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增高或有肌炎、胰腺炎表现时,应停用本品。 3.应用本品时如有低血压、严重急性感染、创伤、代谢紊乱等情况,须注意可能出现的继发于肌溶解后的肾功能衰竭。 4.中度肾功能不全时本品剂量可不减少,但在严重肾功能不全时(肌酐清除率<30ml/min),应减少剂量,小心使用。 5.本品宜与食物同服,以利吸收。 6.饮食疗法始终是治疗高血脂的首要方法,加上锻炼和减轻体重等方式,都将优于任何形式的药物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