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补气血,调月经。用于头晕心慌,疲乏无力,月经量少,色淡,经期后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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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熟地黄、益母草、当归、党参、白芍(酒炒)、川芎、白术(炒)、茯苓、甘草。 |
川芎、丹参、黄芪、泽泻、三七、槐花、桂枝、郁金、木香、冰片、山楂。辅料为可溶性淀粉、甜菊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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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烟台渤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江苏平光信谊(焦作)中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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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702 |
国药准字Z20153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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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气血,调月经。用于头晕心慌,疲乏无力,月经量少,色淡,经期后错 |
活血化瘀,温经通络。用于中风(脑血栓)恢复期(一年内)半身不遂,肢体麻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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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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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头痛、皮疹、瘙痒等不良反应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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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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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补气血,调月经。用于头晕心慌,疲乏无力,月经量少,色淡,经期后错 |
活血化瘀,温经通络。用于中风(脑血栓)恢复期(一年内)半身不遂,肢体麻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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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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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不宜吃生冷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期间出现其他妇科疾病时应去医院就诊。5.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动物油脂食物。 2.阴虚内热、风火、痰热证突出者慎用。 3.患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出血性疾病及糖尿病患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4.应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是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