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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莲花口服液

金莲花口服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山东胜利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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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莲花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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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金莲花口服液
金莲花口服液
利巴韦林滴眼液
利巴韦林滴眼液
主要成分

金莲花。辅料为蜂蜜或单糖浆、苯甲酸钠、羟苯乙酯。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生产企业

山东胜利药业有限公司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03095

国药准字H3402231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支,一日3次,用时摇匀。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成分

清热解毒。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2.如疑咽部有肿物所致疼痛应去医院就诊。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金莲花口服液。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