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节食,体育锻炼及减肥均不能满意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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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格列美脲。 |
左甲状腺素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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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达因海洋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中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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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569 |
国药准字H200002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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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节食,体育锻炼及减肥均不能满意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 |
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克汀病)与儿童及成人的各种原因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长期替代治疗、单纯性甲状腺肿,慢性淋巴性甲状腺炎,甲状腺癌手术后的抑制(及替代)治疗及诊断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抑制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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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遵医嘱口服用药。对于糖尿病患者,格列美脲或任何其他降糖药物都无固定剂量,必须定期测量空腹血糖和糖化血红蛋白以确定患者用药的最小有效剂量;测定糖化血红蛋白水平以监测患者的治疗效果。通常起始剂量:在初期治疗阶段,格列美脲的起始剂量为1~2mg每天一次,早餐时或第一次主餐时给药。那些对降糖药敏感的患者应以1mg每天一次开始,且应谨慎调整剂量。格列美脲与其他口服降糖药之间不存在精确的剂量关系。格列美脲最大初始剂量不超过2mg。通常维持剂量:通常维持剂量是1~4mg每天一次,推荐的最大维持量是6mg每天一次。剂量达到2mg后,剂量的增加根据患者的血糖变化,每1~2周剂量上调不超过2mg。 |
口服 成人:一般最初每日用25~50μg,最大量不超过100μg,可每隔2~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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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格列美脲在下列患者中禁用: 1、已知对格列美脲、其他磺脲类,其他磺脲类或赋形剂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2、本品不适用于1型糖尿病的治疗,曾有酮症酸中毒病史、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糖尿病昏迷前期或糖尿病昏迷的病人禁用。 3、对于严重肝功能损害病人和透析病人使用本品,尚无足够经验。严重肾脏损害或肝功损害的病人,应改为胰岛素治疗,这不仅仅只是为了更好地控制血糖。 4、妊娠和哺乳:妊娠期不能服用本品,否则会伤害胎儿。妊娠期病人应换成使用胰岛素。对计划怀孕的病人应建议换用胰岛素治疗。 5、为了防止可能自乳汁吸收伤害婴儿。 |
在用该品治疗时,如果按医生指导服药及按时服药一般不会出现不良反应。个别病例由于患者对剂量不耐受或者服用过量,特别是由于治疗开始时剂量增加过快,可能出现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状,包括:震颤、心悸、心律不齐、心绞痛、多汗、腹泻、呕吐、兴奋、头痛、不安、潮红、骨骼肌痉挛、体重下降、失眠和烦躁。如果您有任何不良反应的时候,请立即咨询您的医生,如果您有甲状腺机能亢进的症状,您的医生必要时会建议您停药,直至不良反应消失后再从更小剂量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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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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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节食,体育锻炼及减肥均不能满意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 |
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克汀病)与儿童及成人的各种原因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长期替代治疗、单纯性甲状腺肿,慢性淋巴性甲状腺炎,甲状腺癌手术后的抑制(及替代)治疗及诊断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抑制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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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低血糖,本品可引起低血糖症,尤其老年体弱患者在治疗初期,不规则进食,饮酒及肝肾功能损害患者,据报道,发生率为2%。 2.消化系统症状: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少见。 3.有个别病例报道血清肝脏转氨酶升高。 4.皮肤过敏反应,瘙痒、红斑、荨麻疹少见。 5.其他:头痛、乏力、头晕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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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注意饮食,运动和用药时间。 2.治疗中应注意早期出现的低血糖症状,如头痛、兴奋、失眠、震颤和大量出汗,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严重者应静脉滴注葡萄糖液,对有创伤、术后,感染或发热病人应给与胰岛素维持正常血糖代谢。 3.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 |
1.老年,有心血管疾病患者,有心肌缺血或糖尿病者慎用。2.有垂体功能减退或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者,如需补充甲状腺制剂,在给左甲状腺素钠以前数日应先用肾上腺皮质激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