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滋肾养肝,健脾益气,调节视力。用于肝肾不足、 气血亏虚引起的青少年假性近视及视力疲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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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党参、当归、五味子(蒸)、山药、制何首乌、金樱子、覆盆子、厚朴(姜制)、木香、白术(焦)、山楂(焦)、石楠叶、菟丝子、六神曲(焦)。辅料为: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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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金象制药有限公司 |
福建南海岸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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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179 |
卫食健字(1997)第2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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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肾养肝,健脾益气,调节视力。用于肝肾不足、 气血亏虚引起的青少年假性近视及视力疲劳者。 |
骨质疏松、骨质增生、骨折、佝偻病、骨软化症、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结核、骨肿瘤、骨囊肿、骨纤维结构不良、骨坏死、骨畸形、骨炎、骨痛、骨癌、骨转移癌、骨癌术后、骨癌放疗、骨癌化疗、骨癌止痛、骨癌康复、骨癌晚期、骨癌并发症、骨癌转移、骨癌复发、骨癌扩散、骨癌骨转移、骨癌肺转移、骨癌肝转移、骨癌脑转移、骨癌肾转移、骨癌骨转移、骨癌骨破坏、骨癌骨坏死、骨癌骨痛、骨癌骨畸形、骨癌骨炎、骨癌骨囊肿、骨癌骨纤维结构不良、骨癌骨肿瘤、骨癌骨结核、骨癌骨癌、骨癌骨癌术后、骨癌骨癌放疗、骨癌骨癌化疗、骨癌骨癌止痛、骨癌骨癌康复、骨癌骨癌晚期、骨癌骨癌并发症、骨癌骨癌转移、骨癌骨癌复发、骨癌骨癌扩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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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口含,每日三次,每次1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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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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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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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滋肾养肝,健脾益气,调节视力。用于肝肾不足、 气血亏虚引起的青少年假性近视及视力疲劳者。 |
骨质疏松、骨质增生、骨折、佝偻病、骨软化症、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结核、骨肿瘤、骨囊肿、骨纤维结构不良、骨坏死、骨畸形、骨炎、骨痛、骨癌、骨转移癌、骨癌术后、骨癌放疗、骨癌化疗、骨癌止痛、骨癌康复、骨癌晚期、骨癌并发症、骨癌转移、骨癌复发、骨癌扩散、骨癌骨转移、骨癌肺转移、骨癌肝转移、骨癌脑转移、骨癌肾转移、骨癌骨转移、骨癌骨破坏、骨癌骨坏死、骨癌骨痛、骨癌骨畸形、骨癌骨炎、骨癌骨囊肿、骨癌骨纤维结构不良、骨癌骨肿瘤、骨癌骨结核、骨癌骨癌、骨癌骨癌术后、骨癌骨癌放疗、骨癌骨癌化疗、骨癌骨癌止痛、骨癌骨癌康复、骨癌骨癌晚期、骨癌骨癌并发症、骨癌骨癌转移、骨癌骨癌复发、骨癌骨癌扩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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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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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平时注意眼部卫生,加强眼部锻炼。2.孕妇慎用。感冒时不宜服用。3.平时有眼胀,头痛,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慎用。4.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5.本品宜饭前服用。6.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