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轻度及中等度疼痛,如牙科,产科或矫形可手术后的疼痛,以及软组织损伤性疼痛及骨骼,关节疼痛。此外,还用于痛经,血管性头痛及癌性疼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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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甲芬那酸。 |
主要组成成分:艾普拉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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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利君精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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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405 |
国药准字H20070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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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轻度及中等度疼痛,如牙科,产科或矫形可手术后的疼痛,以及软组织损伤性疼痛及骨骼,关节疼痛。此外,还用于痛经,血管性头痛及癌性疼痛等。 |
本品适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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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长用量:镇痛或治疗痛经,开始两粒。继用1粒,每6小时1次一疗程用药不超过7日。 |
本品用于成人十二指肠溃疡,每日晨起空腹吞服(不可咀嚼),一次10mg,一日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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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及其他非瑙体抗炎药过敏者。2.炎性肠病。3.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者。 |
在国内临床试验中共有507例受试者使用过本品,有85%的把握度发现发生率为1/250的不良反应。常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1%、小于10%)有腹泻(2.41%)、头晕头痛(2.41%)、血清转氨酶(ALT/AST)升高(1.81%);少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0.1%、小于1%)有皮疹、荨麻疹、腰痛、腹胀、口干口苦、胸闷、心悸、月经时间延长、肾功能异常(蛋白尿、BUN升高)、心电图异常(室性期前收缩、I度房室传导阻滞)、白细胞减少等。上述不良反应常为轻、中度,可自行恢复。本品已完成的Ⅲ期临床试验受试者用药的疗程为4周,目前尚未获得更长时间用药的安全性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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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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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无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的临床试验资料,不建议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服用。若哺乳期妇女必须用药时,应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目前尚无儿童临床试验资料。婴幼儿禁用。 老年用药:一般而言,老年患者的胃酸分泌能力和其他生理机能均会降低,用药应慎重。本品临床试验中18例60~65岁患者使用10mg治疗4周,其安全性和有效性与一般人群无明显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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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轻度及中等度疼痛,如牙科,产科或矫形可手术后的疼痛,以及软组织损伤性疼痛及骨骼,关节疼痛。此外,还用于痛经,血管性头痛及癌性疼痛等。 |
本品适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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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常见,如腹部不适,谓烧灼感,食欲下降,恶心,腹痛,腹泻,消化不良。严重者可引起消化性溃疡。2.其他精神抑郁,头晕,头痛,易激惹,视力模糊,多汗,气短,睡眠困难等,过敏性皮疹少见。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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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瑙体抗炎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本品也可以引起支气管痉挛。2.本品宜于饭后或与食物同服,以减少对胃肠道的刺激。3.本品不宜长期应用,一般每次用药疗程不应超过7天。4.用药期间一旦出现腹泻及皮疹,应及时停药5.应用化疗的肿瘤患者应慎用,因可增加胃肠及肾脏毒性及抑制血小板。6.对实验室检查的干扰血清素氮和钾浓度可升高,凝血酶原时间可延长,血清转胺酶可增高。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不能咀嚼或压碎,应整片吞服。 2.本品抑制胃酸分泌作用强,对于一般消化性溃疡等疾病,不宜长期大剂量服用。 3.使用前应先排除胃与食道的恶性病变,以免因症状缓解而延误诊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