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轻度及中等度疼痛,如牙科,产科或矫形可手术后的疼痛,以及软组织损伤性疼痛及骨骼,关节疼痛。此外,还用于痛经,血管性头痛及癌性疼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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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甲芬那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左甲状腺素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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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利君精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深圳市中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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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405 |
国药准字H2001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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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轻度及中等度疼痛,如牙科,产科或矫形可手术后的疼痛,以及软组织损伤性疼痛及骨骼,关节疼痛。此外,还用于痛经,血管性头痛及癌性疼痛等。 |
适用于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克汀病)与儿童及成人的各种原因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长期替代治疗,也可用于单纯性甲状腺肿,慢性淋巴性甲状腺炎,甲状腺癌手术后的抑制(及替代)治疗。也可用于诊断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抑制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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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长用量:镇痛或治疗痛经,开始两粒。继用1粒,每6小时1次一疗程用药不超过7日。 |
口服。成人:一般最初每日用25~50;g,最大量不超过100g,可每隔2~4周增加25~50g,直至维持正常代谢为止。一般维持剂量为50~200g/日。老年或有心血管疾病患者,起始量以12.5~25g为宜,可每3~4周增加一次剂量,每次增加12.5~25g。给药后应密切观察患者有否心率加快、心律不齐、血压改变,并定期监测甲状腺激素水平,必要时暂缓加量或减少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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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及其他非瑙体抗炎药过敏者。2.炎性肠病。3.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者。 |
剂量过度的表现有心绞痛、心律失常、心悸、腹泻、呕吐、震颤、兴奋、头痛、不安、失眠、多汗、潮红、体重减轻、骨骼肌痉挛等,通常在减少用量或停药数日后,上述表现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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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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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甲状腺替代治疗期间,必须严密监护,避免造成过低或过高的甲状腺功能,以免对胎儿及婴儿造成不良影响。微量的甲状腺激素可从乳汁中排出。儿童用药:新生儿和儿童甲状腺功能降低或克汀病,剂量参考下表:(详见说明书)老年用药:参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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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轻度及中等度疼痛,如牙科,产科或矫形可手术后的疼痛,以及软组织损伤性疼痛及骨骼,关节疼痛。此外,还用于痛经,血管性头痛及癌性疼痛等。 |
适用于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克汀病)与儿童及成人的各种原因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长期替代治疗,也可用于单纯性甲状腺肿,慢性淋巴性甲状腺炎,甲状腺癌手术后的抑制(及替代)治疗。也可用于诊断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抑制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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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常见,如腹部不适,谓烧灼感,食欲下降,恶心,腹痛,腹泻,消化不良。严重者可引起消化性溃疡。2.其他精神抑郁,头晕,头痛,易激惹,视力模糊,多汗,气短,睡眠困难等,过敏性皮疹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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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瑙体抗炎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本品也可以引起支气管痉挛。2.本品宜于饭后或与食物同服,以减少对胃肠道的刺激。3.本品不宜长期应用,一般每次用药疗程不应超过7天。4.用药期间一旦出现腹泻及皮疹,应及时停药5.应用化疗的肿瘤患者应慎用,因可增加胃肠及肾脏毒性及抑制血小板。6.对实验室检查的干扰血清素氮和钾浓度可升高,凝血酶原时间可延长,血清转胺酶可增高。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老年、有心血管疾病患者、有心肌缺血或糖尿病者慎重用药; 2.有垂体功能减低或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者,如需补充甲状腺制剂,在给左甲状腺素钠以前数日应先用肾上腺皮质激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