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轻度及中等度疼痛,如牙科,产科或矫形可手术后的疼痛,以及软组织损伤性疼痛及骨骼,关节疼痛。此外,还用于痛经,血管性头痛及癌性疼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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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甲芬那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C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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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利君精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厚生天佐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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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405 |
国药准字H20090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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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轻度及中等度疼痛,如牙科,产科或矫形可手术后的疼痛,以及软组织损伤性疼痛及骨骼,关节疼痛。此外,还用于痛经,血管性头痛及癌性疼痛等。 |
本品为维生素C补充剂。1、治疗维生素C缺乏症。2、提供人体免疫系统所需的高含量维生素C,以减少病毒性感染的持续时间和发病次数。3、满足人体孕期、哺乳期、手术后、抗生素治疗阶段,消化吸收功能紊乱者,经常吸烟者对维生素C的额外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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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长用量:镇痛或治疗痛经,开始两粒。继用1粒,每6小时1次一疗程用药不超过7日。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1-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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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及其他非瑙体抗炎药过敏者。2.炎性肠病。3.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者。 |
推荐剂量未见不良反应。 若长期过量服用,易引起以下不良反应: 1、长期服用一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 2、长期过量服用,偶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一日1克以上)可能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恶心呕吐,胃部不适(如:胃痉挛、反酸)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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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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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可分泌入乳汁。孕妇不宜大量服用,否则可产生婴儿坏血病。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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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轻度及中等度疼痛,如牙科,产科或矫形可手术后的疼痛,以及软组织损伤性疼痛及骨骼,关节疼痛。此外,还用于痛经,血管性头痛及癌性疼痛等。 |
本品为维生素C补充剂。1、治疗维生素C缺乏症。2、提供人体免疫系统所需的高含量维生素C,以减少病毒性感染的持续时间和发病次数。3、满足人体孕期、哺乳期、手术后、抗生素治疗阶段,消化吸收功能紊乱者,经常吸烟者对维生素C的额外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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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常见,如腹部不适,谓烧灼感,食欲下降,恶心,腹痛,腹泻,消化不良。严重者可引起消化性溃疡。2.其他精神抑郁,头晕,头痛,易激惹,视力模糊,多汗,气短,睡眠困难等,过敏性皮疹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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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瑙体抗炎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本品也可以引起支气管痉挛。2.本品宜于饭后或与食物同服,以减少对胃肠道的刺激。3.本品不宜长期应用,一般每次用药疗程不应超过7天。4.用药期间一旦出现腹泻及皮疹,应及时停药5.应用化疗的肿瘤患者应慎用,因可增加胃肠及肾脏毒性及抑制血小板。6.对实验室检查的干扰血清素氮和钾浓度可升高,凝血酶原时间可延长,血清转胺酶可增高。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 3、下列情况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7)血友病; (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9)镰形红细胞贫血。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请将本品及其他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8、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