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轻度及中等度疼痛,如牙科,产科或矫形可手术后的疼痛,以及软组织损伤性疼痛及骨骼,关节疼痛。此外,还用于痛经,血管性头痛及癌性疼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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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甲芬那酸。 |
头孢氨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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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利君精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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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405 |
国药准字H19993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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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轻度及中等度疼痛,如牙科,产科或矫形可手术后的疼痛,以及软组织损伤性疼痛及骨骼,关节疼痛。此外,还用于痛经,血管性头痛及癌性疼痛等。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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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长用量:镇痛或治疗痛经,开始两粒。继用1粒,每6小时1次一疗程用药不超过7日。 |
成人:口服。一般一次250-500mg,一日4次,高剂量一日4g。儿童:口服。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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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及其他非瑙体抗炎药过敏者。2.炎性肠病。3.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者。 |
1.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不适较为多见。 2.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应,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 3.头晕、复视、耳鸣、抽搐等神经系统反应。 4.应用该品期间偶可出现一过性肾损害。 5.偶有患者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Coombs试验阳性。溶血性贫血罕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伪膜性结肠炎也有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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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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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轻度及中等度疼痛,如牙科,产科或矫形可手术后的疼痛,以及软组织损伤性疼痛及骨骼,关节疼痛。此外,还用于痛经,血管性头痛及癌性疼痛等。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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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常见,如腹部不适,谓烧灼感,食欲下降,恶心,腹痛,腹泻,消化不良。严重者可引起消化性溃疡。2.其他精神抑郁,头晕,头痛,易激惹,视力模糊,多汗,气短,睡眠困难等,过敏性皮疹少见。 |
药理头孢氨苄属第一代头孢菌素,抗菌谱与头孢噻吩相仿,但其抗菌活性较后者为差。除肠球菌属、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外,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产或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的大部分菌株对该品敏感。该品对奈瑟菌属有较好抗菌作用,但流感嗜血杆菌对该品的敏感性较差;该品对部分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和志贺菌有一定抗菌作用。其余肠杆菌科细菌、不动杆菌、铜绿假单胞菌、脆弱拟杆菌均对该品呈现耐药。梭杆菌属和韦容球菌一般对该品敏感,厌氧革兰阳性球菌对该品中度敏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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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瑙体抗炎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本品也可以引起支气管痉挛。2.本品宜于饭后或与食物同服,以减少对胃肠道的刺激。3.本品不宜长期应用,一般每次用药疗程不应超过7天。4.用药期间一旦出现腹泻及皮疹,应及时停药5.应用化疗的肿瘤患者应慎用,因可增加胃肠及肾脏毒性及抑制血小板。6.对实验室检查的干扰血清素氮和钾浓度可升高,凝血酶原时间可延长,血清转胺酶可增高。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在应用该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该品,其他患者应用该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该品。 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该品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皆可升高。 4.当每天口服剂量超过4g(无水头孢氨苄)时,应考虑改用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 5.头孢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该品须减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