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胃肠痉挛、胆绞痛、肾绞痛、胆道蛔虫症、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胃炎、胃肠炎、胃肠痉挛性疼痛、感染性休克、有机磷农药中毒、平滑肌痉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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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消旋山莨菪碱。其化学名称为:(±)-6β-羟基–1aH,5aH–托烷–3a–醇托品酸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波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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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省力菲克药业有限公司 |
Dr. Gerhard Mann, Chem.-Phar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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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1421 |
国药准字J2016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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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胃肠痉挛、胆绞痛、肾绞痛、胆道蛔虫症、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胃炎、胃肠炎、胃肠痉挛性疼痛、感染性休克、有机磷农药中毒、平滑肌痉挛。 |
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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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5-10毫克),一日3次。 |
本品依病情轻重程度,每日3~5次或更多次,每次一滴,滴入眼睑内,于白天和睡觉前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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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出血性疾病、脑出血急性期、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尿潴留患者禁用。 |
使用本品可能引起短暂的视力模糊。对本品中所含的防腐剂(西曲溴铵)发生眼睛过敏的情况很少见。只有在个别病例中出现了对某一成份的不耐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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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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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胃肠痉挛、胆绞痛、肾绞痛、胆道蛔虫症、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胃炎、胃肠炎、胃肠痉挛性疼痛、感染性休克、有机磷农药中毒、平滑肌痉挛。 |
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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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胆碱药,可明显缓解胃肠道平滑肌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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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后24小时,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2反流性食管炎、重症溃疡性结肠炎、严重心衰及心律失常患者慎用。3儿童、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1.使用前应摘除隐形眼镜,滴入本品后至少30分钟后才可佩戴。2.对驾驶和操纵机器能力的影响:尽管按照说明方法使用,由于使用凝胶后形成斑点状物,本品还是有可能影响视力约5分钟,因此患者应该在驾驶和操纵机器时加以小心。3.未打开包装的药品保质期为36个月。过期后,不可以使用(参见外部标识和管的折叠处)。开封后28天,残留的眼胶必须弃去。4.本品应保存在安全之处,避免儿童接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