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胃肠痉挛、胆绞痛、肾绞痛、胆道蛔虫症、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胃炎、胃肠炎、胃肠痉挛性疼痛、感染性休克、有机磷农药中毒、平滑肌痉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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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消旋山莨菪碱。其化学名称为:(±)-6β-羟基–1aH,5aH–托烷–3a–醇托品酸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基硫氧嘧啶。 化学名称:6-丙基-2-硫代-2,3-二氢-4(1H)嘧啶酮。 分子式:C7H10N2OS 分子量:17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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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省力菲克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康和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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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1421 |
国药准字H44022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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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胃肠痉挛、胆绞痛、肾绞痛、胆道蛔虫症、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胃炎、胃肠炎、胃肠痉挛性疼痛、感染性休克、有机磷农药中毒、平滑肌痉挛。 |
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尤其适用于:①病情较轻,甲状腺轻至中度肿大患者;②青少年及儿童、老年患者;③甲状腺手术后复发,又不适于放射性131I治疗者;④手术前准备;⑤作为131I放疗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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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5-10毫克),一日3次。 |
用于治疗成人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开始剂量一般为每天300mg(6片),视病情轻重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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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出血性疾病、脑出血急性期、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尿潴留患者禁用。 |
常见有头痛、眩晕,关节痛,唾液腺和淋巴结肿大以及胃肠道反应;也有皮疹、药热等过敏反应,有的皮疹可发展为剥落性皮炎。个别病人可致黄疸和中毒性肝炎。最严重的不良反应为粒细胞缺乏症,故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白细胞数低于4×109/L或中性粒细胞低于1.5×109/L时,应按医嘱停用或调整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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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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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小儿用药过程中,应避免出现甲状腺功能减低。 老年用药:老年人尤其肾功能减退者,用药量应减少。如发现甲状腺功能减低时,应加用甲状腺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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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胃肠痉挛、胆绞痛、肾绞痛、胆道蛔虫症、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胃炎、胃肠炎、胃肠痉挛性疼痛、感染性休克、有机磷农药中毒、平滑肌痉挛。 |
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尤其适用于:①病情较轻,甲状腺轻至中度肿大患者;②青少年及儿童、老年患者;③甲状腺手术后复发,又不适于放射性131I治疗者;④手术前准备;⑤作为131I放疗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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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胆碱药,可明显缓解胃肠道平滑肌痉挛。 |
抗甲状腺药物。其作用机理是抑制甲状腺内过氧化物酶,从而阻止甲状腺内酪氨酸碘化及碘化酪氨酸的缩合,从而抑制甲状腺素的合成。同时,在外周组织中抑制T4变为T3,使血清中活性较强的T3含量较快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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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后24小时,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2反流性食管炎、重症溃疡性结肠炎、严重心衰及心律失常患者慎用。3儿童、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1.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功能。 2.对诊断的干扰:可使凝血酶原时间延长,AST、ALT、ALP、Bil升高。 3.外周血白细胞偏低、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