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艾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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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齐多夫定300mg和拉米夫定150mg/片。 |
主要成份为卤米松一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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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葛兰素史克(天津)有限公司 |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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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5503 |
注册证号HC2018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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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艾滋病 |
对皮质类固醇治疗有效的非感染性炎症性皮肤病。如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钱币状皮炎和寻常型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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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艾滋病:成人150mg,po,bid,与齐多夫定合用(对于体重不足50kg的成年人,4mg/kg,bid,直到最高剂量150mg);慢性乙型肝炎:100mg/d,疗程为12周。 |
以薄层涂于患处,依症状每日一至二次,并缓和地摩擦;如有需要,可用多孔绷带包扎患处,通常毋需用密封的包扎。药效欠佳者或较顽固的患者,可改用短时的密封包扎以增强疗效。对于慢性皮肤疾患(如银屑病或慢性湿疹),使用本品时不应突然停用,应交替换用润肤剂或药效较弱的另一种皮质类固醇,逐渐减少本品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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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已知对拉米夫定、齐多夫定或对制剂中的任何赋形剂过敏者忌用本药。齐多夫定忌用于中性粒细胞[0.75x109/L或血红蛋白水平[7.5g/dL或(4.65mmol/L)的病人,故而本药也忌用于这类病人。拉米夫定治疗儿童的资料还不多,因此,拉米夫定对于12岁以下的儿童忌用。 |
偶发:用药部位刺激性症状,如烧灼感、瘙痒。罕见:皮肤干燥、红斑、皮肤萎缩、毛囊炎、痤疮或脓疱,如已发生严重的刺激性或过敏症状,应终止治疗。已报道局部用药的不良反应包括:接触性过敏、皮肤色素沉着或继发性感染。此外,尤其在长期使用,或用于大面积皮肤或使用密封性包扎,或用于例如面部、腋下等通透性高的皮肤部位。其他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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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生殖研究表明,拉米夫定和齐多夫定都能通过胎盘并增加早期胎儿的死亡。拉米夫定能导致兔子早期胚胎的丝网增加,而齐多夫定对大鼠和兔子都有影响。拉米夫定在动物试验中不会致畸,在大鼠器官形成期给以母体中毒剂量的齐多夫定会增加畸胎发生率,而低剂量则发现有畸胎的产生。动物生殖实验研究无法完全预示人体反应,故而建议怀孕的最初3个月不服用本药,除非治疗对母体的益处超过对胎儿造成的危险性。齐多夫定用于孕妇及新生儿时,可降低HIV经母婴传播的机率。但拉米夫定没有这些数据可查,人类妊娠时使用拉米夫定的安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进行了皮质类固醇安全性评价,也专门用卤米松进行了动物试验,实验已证明可能有潜在致畸性,或对胚胎及/或幼胎产生其它不良作用。然而,迄今尚未有孕妇使用本品对孕妇不良反应的报道。孕妇使用本品,必须郑重权衡利弊,应有明确的治疗指征。而且,不应大剂量使用,不应用于大面积皮肤(特别不应使用密封性包扎)或长时间地使用。本品活性物质及/或其代谢产物是否泌入乳汁尚不清楚,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儿童用药:对于幼儿及儿童,避免长期连续治疗,以免肾上腺轴抑制的发生。连续性治疗不应超过两个星期;2岁以下的儿童,治疗不应超过七天。敷药的皮肤面积不应超过体表面积的10%,不应使用密封包扎。老年用药:目前尚无老年用药的禁忌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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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艾滋病 |
对皮质类固醇治疗有效的非感染性炎症性皮肤病。如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钱币状皮炎和寻常型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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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拉米夫定和齐多夫定对HIV-1及HIV-2是有效的选择性抑制剂。两者具有强的协同作用,能抑制细胞培养中HIV的复制。它们都可被细胞内激酶逐渐代谢为5‘-三磷酸盐(TP)。拉米夫定-TP及齐多夫定-TP是HIV逆转录酶的底物竞争性抑制剂。但是,其主要抗病毒活性是通过单磷酸盐的形式掺入到病毒的DNA链,从而导致病毒DNA链的终止。拉米夫定及齐多夫定的三磷盐酸对宿主细胞DNA聚合酶的亲和力比对病毒DNA小得多。体外试验中,拉米夫定和/或齐多夫定对HIV的敏感性和临床治疗反应之间的关系仍在研究中。由于体外敏感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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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当需要对拉米夫定或齐多夫定单独进行剂量调整时,建议分别用其单制剂。病人在服用本药的同时,自我服药要谨慎。本药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引起的进行性肝硬化时应慎重,因为曾有停用拉米夫定引起肝炎复发的危险之报道。对驾驶及仪器使用能力的影响:目前,尚无对拉米夫定或齐多夫定影响驾驶及仪器操作能力的研究,而且,这些活动的决定性因素并不能通过药物的临床药理预测出来。但是,在考虑病人的驾驶及仪器操作能力时,应考虑病人的临床状况和拉米夫定及齐多夫定的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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