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乳腺癌,黑色素瘤,结肠癌,原发性肝癌,食管癌,直肠癌,胰腺癌,胃癌,卵巢癌,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瘤,肺癌,膀胱癌,白血病,肝癌,淋巴癌,大肠恶性淋巴瘤,大肠癌,肠肿瘤,骨恶性淋巴瘤,绝经期乳腺癌,胸腺,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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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表柔比星。辅料名称:乳糖﹑对羟基苯甲酸甲酯。 |
溴吡斯的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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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辉瑞制药(无锡)有限公司 |
上海中西三维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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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496 |
国药准字H31020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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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乳腺癌,黑色素瘤,结肠癌,原发性肝癌,食管癌,直肠癌,胰腺癌,胃癌,卵巢癌,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瘤,肺癌,膀胱癌,白血病,肝癌,淋巴癌,大肠恶性淋巴瘤,大肠癌,肠肿瘤,骨恶性淋巴瘤,绝经期乳腺癌,胸腺,腺癌 |
用于重症肌无力,手术后功能性肠胀气及尿潴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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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常规剂量:表柔比星单独用药时,成人剂量为按体表面积一次60~120mg/m2. 2.当表柔比星用来辅助治疗腋下淋巴阳性的乳腺癌患者联合化疗时,推荐的起始剂量为100~120mg/m2 3.静脉注射,每个疗程的总起始剂量可以一次单独给药或者连续2-3天分次给药。根据患者血象可间隔21天重复使用。 4.优化剂量:高剂量可用于治疗肺癌和乳腺癌。 5.单独用药时,成人推荐起始剂量为按体表面积一次最高可达135mg/m2,在每疗程的第1天一次给药或在每疗程的第1、2、3天分次给药,3-4周一次。 6.联合化疗时 |
口服。一般成人为60~120mg(1~2片),每3~4小时口服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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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禁用于因用化疗或放疗而造成明显骨髓抑制的患者。2.已用过大剂量蒽环类药物(如多柔比星或柔红霉素)的患者禁用。3.近期或既往有心脏受损病史的患者禁用。4.禁用于血尿患者膀胱内灌注。 |
1、常见的有腹泻、恶心、呕吐、胃痉挛、汗及唾液增多等。较少见的有尿频、缩瞳。2、接受大剂量治疗的重症肌无力病人,常出现精神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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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定论性资料说明表柔比星对人的生育力是否有不利影响,以及对胎儿是否有致畸作用或其它有害影响。但有实验资料提示表柔比星与大多数抗肿瘤药物和免疫抑制剂类似,在特定试验条件下,在动物身上表现出致突变性和致癌性。可以降低胎儿的成活率。因此在妊娠期间不主张使用本品,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无特殊要求。老人用药:老年患者伴心功能减退者宜慎用或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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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乳腺癌,黑色素瘤,结肠癌,原发性肝癌,食管癌,直肠癌,胰腺癌,胃癌,卵巢癌,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瘤,肺癌,膀胱癌,白血病,肝癌,淋巴癌,大肠恶性淋巴瘤,大肠癌,肠肿瘤,骨恶性淋巴瘤,绝经期乳腺癌,胸腺,腺癌 |
用于重症肌无力,手术后功能性肠胀气及尿潴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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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4位置上的羟基由顺位变为反位。为一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其主要作用部位是细胞核。本品的作用机制与其能与DNA结合有关。体外培养的细胞加入本品可迅速透入胞内,进入细胞核与DNA结合,从而抑制核酸的合成和有丝分裂。已证实表柔比星具有广谱的抗实验性肿瘤的作用,对拓扑异构酶也有抑制作用。疗效与阿霉素相等或略高,而毒性尤其是心脏毒性低于阿霉素。 |
为可逆性的抗胆碱酯酶药,能抑制胆碱酯酶的活性,使胆碱能神经末梢释放的乙酰胆碱破坏减少,突触间隙中乙酰胆碱积聚,出现毒覃碱样(M)和烟碱样(N)胆碱受体兴奋作用。此外,对运动终板上的烟碱样胆碱受体(N2受体)有直接兴奋作用,并能促进运动神经末梢释放乙酰胆碱,从而提高胃肠道、支气管平滑肌和全身骨骼肌的肌张力,作用虽较溴化新斯的明弱但维持时间较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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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关于心脏毒性(1)可导致心肌损伤,心力衰竭。动物实验和短期人体实验表明,表柔比星的心脏毒性比它的同分异构体多柔比星小。比较性研究表明,表柔比星和多柔比星引起相同程度心功能减退的蓄积剂量之比为2:1。在表柔比星治疗期间仍应严密监测心功能,以减少发生心力衰竭的危险(这种心力衰竭甚至可以在终止治疗几周后发生,并可能对相应的药物治疗无效)。(2)对目前或既往接受纵隔﹑心包区合并放疗的患者,表柔比星心脏毒性的潜在危险可能增加。(3)在确定表柔比星最大蓄积剂量时,与任何具有潜在心脏毒性药物 |
1.心律失常、房室传导阻滞、术后肺不张或肺炎及孕妇慎用。2.本品吸收、代谢、排泄存在明显的个体差异,其药量和用药时间应根据服药后效应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