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胱氨酸尿,肝硬化,烧伤,心力衰竭,酒精中毒,腹泻,乳糜泻,脂溢性皮炎,充血性心力衰竭,中毒,妊娠合并甲状腺机能亢进,发热,异烟肼中毒,口炎,皮炎,放射病,营养不良,哺乳,呕吐,肠炎,维生素B6依赖综合征,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B6。其化学名称为6-甲基-5-羟基-3,4-吡啶二甲醇盐酸盐。) |
本品主要成份为蛋白琥珀酸铁,系酪蛋白经琥珀酸酐酰化后与三氧化铁络合制得的产物。 |
|
生产企业 |
国营张家港市制药厂 |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3747 |
国药准字H2014305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胱氨酸尿,肝硬化,烧伤,心力衰竭,酒精中毒,腹泻,乳糜泻,脂溢性皮炎,充血性心力衰竭,中毒,妊娠合并甲状腺机能亢进,发热,异烟肼中毒,口炎,皮炎,放射病,营养不良,哺乳,呕吐,肠炎,维生素B6依赖综合征, |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
|
用法用量 |
皮下注射、肌内或静脉注射,1次50mg~100mg,1日1次。用于环丝氨酸中毒的解毒时,每日300mg或300mg以上。用于异烟肼中毒解毒时,每1g异烟肼给1g维生素B6静注。 |
饭前口服。成人:每日1~2支(相当于三价铁40~80mg),遵医嘱分两次在饭前口服。儿童:每日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发生。尤其用药过量时易发生胃肠功能紊乱(如腹泻、结肠痉挛、恶心、呕吐、上腹部疼痛),在减量或停药后可消失。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儿童用药:儿童每天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研究,且无可靠参考文献。但预计不存在限制本品在老人使用的特殊问题。 |
|
成分 |
胱氨酸尿,肝硬化,烧伤,心力衰竭,酒精中毒,腹泻,乳糜泻,脂溢性皮炎,充血性心力衰竭,中毒,妊娠合并甲状腺机能亢进,发热,异烟肼中毒,口炎,皮炎,放射病,营养不良,哺乳,呕吐,肠炎,维生素B6依赖综合征, |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维生素类药。维生素B6在红细胞内转化为磷酸吡哆醛,作为辅酶对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类的各种代谢功能起作用,同时还参与色氨酸转化成烟酸或5-羟色胺。 |
||
注意事项 |
1、维生素B6对下列情况未能证实确实疗效,如痤疮及其他皮肤病、酒精中毒、哮喘、肾结石、精神病、偏头痛、经前期紧张、刺激乳汁分泌、食欲不振。不宜应用大剂量维生素B6治疗未经证实有效的疾病。2、维生素B6影响左旋多巴治疗帕金森病的疗效,但对卡比多巴的疗效无影响。3、对诊断的干扰:尿胆原试验呈假阳性。 |
1.在开始治疗前,应先找出产生贫血的原因。 2.本品尤其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 3.本品不会影响病人的反应(驾驶及机器的操作)。 4.本品不会引起成瘾性,除了持续性出血、月经过多及怀孕外,不应服用本品超过六个月。 5.本品应放在孩子不能触及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