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胱氨酸尿,肝硬化,烧伤,心力衰竭,酒精中毒,腹泻,乳糜泻,脂溢性皮炎,充血性心力衰竭,中毒,妊娠合并甲状腺机能亢进,发热,异烟肼中毒,口炎,皮炎,放射病,营养不良,哺乳,呕吐,肠炎,维生素B6依赖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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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B6。其化学名称为6-甲基-5-羟基-3,4-吡啶二甲醇盐酸盐。)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盐酸二甲双胍250mg,格列本脲1.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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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营张家港市制药厂 |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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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3747 |
国药准字H2006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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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胱氨酸尿,肝硬化,烧伤,心力衰竭,酒精中毒,腹泻,乳糜泻,脂溢性皮炎,充血性心力衰竭,中毒,妊娠合并甲状腺机能亢进,发热,异烟肼中毒,口炎,皮炎,放射病,营养不良,哺乳,呕吐,肠炎,维生素B6依赖综合征, |
1、用于单纯饮食控制和/或运动疗法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的2型糖尿病病人。 2、可作为单用磺脲类或盐酸二甲双胍治疗,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的2型糖尿病病人二线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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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皮下注射、肌内或静脉注射,1次50mg~100mg,1日1次。用于环丝氨酸中毒的解毒时,每日300mg或300mg以上。用于异烟肼中毒解毒时,每1g异烟肼给1g维生素B6静注。 |
个性化给药 1、用于饮食与运动疗法已不能满意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患者,推荐开始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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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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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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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胱氨酸尿,肝硬化,烧伤,心力衰竭,酒精中毒,腹泻,乳糜泻,脂溢性皮炎,充血性心力衰竭,中毒,妊娠合并甲状腺机能亢进,发热,异烟肼中毒,口炎,皮炎,放射病,营养不良,哺乳,呕吐,肠炎,维生素B6依赖综合征, |
1、用于单纯饮食控制和/或运动疗法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的2型糖尿病病人。 2、可作为单用磺脲类或盐酸二甲双胍治疗,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的2型糖尿病病人二线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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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维生素类药。维生素B6在红细胞内转化为磷酸吡哆醛,作为辅酶对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类的各种代谢功能起作用,同时还参与色氨酸转化成烟酸或5-羟色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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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维生素B6对下列情况未能证实确实疗效,如痤疮及其他皮肤病、酒精中毒、哮喘、肾结石、精神病、偏头痛、经前期紧张、刺激乳汁分泌、食欲不振。不宜应用大剂量维生素B6治疗未经证实有效的疾病。2、维生素B6影响左旋多巴治疗帕金森病的疗效,但对卡比多巴的疗效无影响。3、对诊断的干扰:尿胆原试验呈假阳性。 |
1、本品可能引起低血糖,当热量摄取不足、剧烈运动没有及时补充热量,同时使用其他降糖药或乙醇时发生低血糖的危险增加。肾或肝功能不全可升高格列本脲和盐酸二甲双胍的血药浓度,而肝肾功能不全可能减弱糖异生作用。所有这些都增加低血糖的危险性; 2、服药期间患者应经常检查肾功能、肝功能、血糖,并进行眼科检查等; 3、盐酸二甲双胍主要经肾脏排出,盐酸二甲双胍积聚和乳酸酸中毒的危险性随着肾功能损害的程度而增加。慎用影响肾功能或二甲双胍消除的药物; 4、避免过量饮酒; 5、肝功能不全者不宜用; 6、适量补充体内VitB12; 7、2型糖尿病患者在服用期间发现一些临床疾病(特别是迷走神经疾病)应立即检查是否是酮症酸中毒或乳酸酸中毒,此时应评估血浆电解质、酮类、血糖水平是否正常,若出现血浆pH值下降或血中乳酸盐、丙酮酸盐和二甲双胍水平升高,立即停止服用,并采用其它手段进行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