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胱氨酸尿,肝硬化,烧伤,心力衰竭,酒精中毒,腹泻,乳糜泻,脂溢性皮炎,充血性心力衰竭,中毒,妊娠合并甲状腺机能亢进,发热,异烟肼中毒,口炎,皮炎,放射病,营养不良,哺乳,呕吐,肠炎,维生素B6依赖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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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B6。其化学名称为6-甲基-5-羟基-3,4-吡啶二甲醇盐酸盐。)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组分为:每克含酮康唑10mg和丙酸氯倍他索0.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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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营张家港市制药厂 |
桂林华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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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3747 |
国药准字H200577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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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胱氨酸尿,肝硬化,烧伤,心力衰竭,酒精中毒,腹泻,乳糜泻,脂溢性皮炎,充血性心力衰竭,中毒,妊娠合并甲状腺机能亢进,发热,异烟肼中毒,口炎,皮炎,放射病,营养不良,哺乳,呕吐,肠炎,维生素B6依赖综合征, |
用于体癣,手、足癣,股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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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皮下注射、肌内或静脉注射,1次50mg~100mg,1日1次。用于环丝氨酸中毒的解毒时,每日300mg或300mg以上。用于异烟肼中毒解毒时,每1g异烟肼给1g维生素B6静注。 |
外用,直接涂于患处,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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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常见红斑、灼热、瘙痒、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等。2.可见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对感染的易感性增加等。3.长期用药可能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4.偶见引起变态反应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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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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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儿童禁用。老年用药:无参考文献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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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胱氨酸尿,肝硬化,烧伤,心力衰竭,酒精中毒,腹泻,乳糜泻,脂溢性皮炎,充血性心力衰竭,中毒,妊娠合并甲状腺机能亢进,发热,异烟肼中毒,口炎,皮炎,放射病,营养不良,哺乳,呕吐,肠炎,维生素B6依赖综合征, |
用于体癣,手、足癣,股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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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维生素类药。维生素B6在红细胞内转化为磷酸吡哆醛,作为辅酶对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类的各种代谢功能起作用,同时还参与色氨酸转化成烟酸或5-羟色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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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维生素B6对下列情况未能证实确实疗效,如痤疮及其他皮肤病、酒精中毒、哮喘、肾结石、精神病、偏头痛、经前期紧张、刺激乳汁分泌、食欲不振。不宜应用大剂量维生素B6治疗未经证实有效的疾病。2、维生素B6影响左旋多巴治疗帕金森病的疗效,但对卡比多巴的疗效无影响。3、对诊断的干扰:尿胆原试验呈假阳性。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不宜用于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宜穿棉织宽松内裤。 4.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擦干(特别趾间皮肤)。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 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严重者应及时就医。 6.本品含强效皮质类固醇丙酸氯倍他索,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 7.连续使用不能超过四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