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型糖尿病,2型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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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二甲双胍。 |
氨甲环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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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天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CMIC CMO CO., LTD. Shizuoka P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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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9107 |
国药准字J20160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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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型糖尿病,2型糖尿病 |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①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②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t-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③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④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⑤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⑥中枢动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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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应遵医嘱服药。 1.本品应从小剂量开始使用,根据病人的状况,逐渐增加剂量,通常本品(盐酸二甲双胍片)的起始剂量为0.5克,每日二次,或0.85克,每日一次;随餐服用,可每周增加0.5克,或每2周增加0.85克,逐渐加至每日2克,分次服用,成人最大推荐剂量为2550毫克。 2.对需进一步控制血糖患者,剂量可以加至每日2550毫克(即每次0.85克,每天三次)。 3.每日剂量超过2克时,为了更好的耐受,药物最好随三餐分次服用。 |
口服:一次1~1.5g,一日2~6g。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为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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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下列情况应禁用:1.2型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肝、肾肾功能不全(血清肌酐超过1.5mg/dl)、肺功能不全、心力衰竭、呼吸功能衰竭、急性心肌梗死、严重感染和外伤、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禁用。2.酗酒者,过度饮酒者、脱水、痢疾、营养不良者,对本品和双胍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本品副作用较6-氨基己酸为少。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副作用尚有腹泻、恶心及呕吐;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必须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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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不推荐孕妇使用本品。 2.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本品,必须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1.10-16岁2型糖尿病患者使用本品的每日最高剂量为2000毫克。 2.不推荐10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老人用药:1.65岁以上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应谨慎,并定期检查肾功能。 2.通常不用最大剂量。 3.不推荐80岁以上的患者使用本品,除非其肌酐清除率检查表明其肾功能未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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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型糖尿病,2型糖尿病 |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①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②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t-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③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④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⑤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⑥中枢动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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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降血糖药,本品可降低Ⅱ型糖尿病患者空腹及餐后高血糖,HbAlc可下降1%~2%,本品降血糖的机制可能是:1.增加周围组织对胰岛的敏感性,增加胰岛素介导的葡萄糖利用。2.增加非胰岛素依赖的组织对葡萄糖的利用,如脑、血细胞、肾髓质、肠道、皮肤等。3.抑制肝糖原异生作用,降低肝糖输出。4.抑制肠壁细胞摄取葡萄糖。5.抑制胆固醇的生物合成和贮存,降低血甘油三酯、总胆固醇水平。与胰岛素作用不同,本品无促进脂肪合成作用、对正常人无明显降血糖作用,对Ⅱ型糖尿病单独 |
血循环中存在各种纤溶酶(原)的天然拮抗物,如抗纤溶酶素(antiplasmin)等。止常情况时,血液中抗纤溶活性比纤溶话性高很多倍,所以不致发生纤溶性出血。但这些拮抗物不能阻滞已吸附在纤维蛋白网上的激活物(如尿激酶等〕所激活而形成纤溶酶。纤溶酶是一种肽链内切酶,在中性环境中能裂解纤维蛋白(原)的精氨酸和赖氨酞肽链形成纤维蛋白降解产物,并引起凝血块溶解出血。纤溶酶原通过其分子结构中的赖氨酸结合部位而特异性地吸附在纤维蛋白上。赖氨酸则可以竞争性地阻抑这种吸附作用,减少纤溶酶原的吸附率,从而减少纤溶酶原的激活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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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口服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查肾功能,以减少乳酸酸中毒的发生,尤其是老年患者更应定期检查肾功能。2.接受外科手术和碘剂X线摄影检查前患者应暂时停止口服本品。3.肝功能不良:某些乳酸性酸中毒患者合并有肝功能损害。因此有肝脏疾病者应避免使用本品。4.应激状态:在发热﹑昏迷﹑感染和外科手术时,服用口服降糖药患者易发生血糖暂时控制不良,此时必须暂时停用本品,改用胰岛素。待应激状态缓解后恢复使用。5.对1型糖尿病患者,不宜单独使用本品,而应与胰岛素合用。6.应定期进行血液学检查 |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Ⅸ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