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型糖尿病,2型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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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二甲双胍。 |
缬沙坦。化学名称:(S)-N-戊酰基-N-{[2’-(1H-5-四唑基)-4-二苯基]-甲基}-缬氨酸分子式:C24H29N5O3分子量:43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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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天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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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9107 |
国药准字H20051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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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型糖尿病,2型糖尿病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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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应遵医嘱服药。 1.本品应从小剂量开始使用,根据病人的状况,逐渐增加剂量,通常本品(盐酸二甲双胍片)的起始剂量为0.5克,每日二次,或0.85克,每日一次;随餐服用,可每周增加0.5克,或每2周增加0.85克,逐渐加至每日2克,分次服用,成人最大推荐剂量为2550毫克。 2.对需进一步控制血糖患者,剂量可以加至每日2550毫克(即每次0.85克,每天三次)。 3.每日剂量超过2克时,为了更好的耐受,药物最好随三餐分次服用。 |
本品推荐起始剂量为80mg(2片),每日口服一次。一般4周无效时可加大剂量至160mg(4片),每日一次。国外临床应用资料报道,最大剂量可达320mg,每日一次。重度高血压及药物增量后血压下降仍不满意者,可加用小剂量的利尿剂(如噻嗪类)或其它降压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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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下列情况应禁用:1.2型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肝、肾肾功能不全(血清肌酐超过1.5mg/dl)、肺功能不全、心力衰竭、呼吸功能衰竭、急性心肌梗死、严重感染和外伤、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禁用。2.酗酒者,过度饮酒者、脱水、痢疾、营养不良者,对本品和双胍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文献报道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为7.1%,与安慰剂相似。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痛和水肿,一般程度轻微且呈一过性,多数患者可以耐受。与ACEⅠ相比,干咳的发生率明显减少。其他不良反应包括腹泻、偏头痛,偶尔导致转氨酶增加、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高血钾等,极少有荨麻疹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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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不推荐孕妇使用本品。 2.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本品,必须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1.10-16岁2型糖尿病患者使用本品的每日最高剂量为2000毫克。 2.不推荐10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老人用药:1.65岁以上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应谨慎,并定期检查肾功能。 2.通常不用最大剂量。 3.不推荐80岁以上的患者使用本品,除非其肌酐清除率检查表明其肾功能未降低。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尚没有18岁以下患者用药安全性的资料。老年用药:不需要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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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型糖尿病,2型糖尿病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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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降血糖药,本品可降低Ⅱ型糖尿病患者空腹及餐后高血糖,HbAlc可下降1%~2%,本品降血糖的机制可能是:1.增加周围组织对胰岛的敏感性,增加胰岛素介导的葡萄糖利用。2.增加非胰岛素依赖的组织对葡萄糖的利用,如脑、血细胞、肾髓质、肠道、皮肤等。3.抑制肝糖原异生作用,降低肝糖输出。4.抑制肠壁细胞摄取葡萄糖。5.抑制胆固醇的生物合成和贮存,降低血甘油三酯、总胆固醇水平。与胰岛素作用不同,本品无促进脂肪合成作用、对正常人无明显降血糖作用,对Ⅱ型糖尿病单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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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口服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查肾功能,以减少乳酸酸中毒的发生,尤其是老年患者更应定期检查肾功能。2.接受外科手术和碘剂X线摄影检查前患者应暂时停止口服本品。3.肝功能不良:某些乳酸性酸中毒患者合并有肝功能损害。因此有肝脏疾病者应避免使用本品。4.应激状态:在发热﹑昏迷﹑感染和外科手术时,服用口服降糖药患者易发生血糖暂时控制不良,此时必须暂时停用本品,改用胰岛素。待应激状态缓解后恢复使用。5.对1型糖尿病患者,不宜单独使用本品,而应与胰岛素合用。6.应定期进行血液学检查 |
1. 开始治疗前应纠正血容量不足和/或低钠血症。 2. 与保钾利尿剂(如氨苯喋啶)合用时,注意监测血钾,避免发生高血钾症。 3. 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要注意监测尿素氮、血肌酐和血钾的变化;轻中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要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不全者(肌酐消除率﹤30ml/min)可能需减量。 4. 肝功能不全患者 不需要调整剂量,但胆道梗塞患者的缬沙坦清除率降低,服用本品时,应特别慎重。 5. 健康人过量服用本品可能出现低血压、心动过速或心动过缓,可采用催吐、洗胃和其它支持疗法。缬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消除。 6. 与双氯芬酸钠等非甾体类化合物合用时注意检查血小板等血细胞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