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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苄西林胶囊

氨苄西林胶囊

处方药 非医保

四川好医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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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呼吸道感染,泌尿系统感染,消化道感染,耳鼻喉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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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苄西林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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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氨苄西林胶囊
氨苄西林胶囊
复方醋酸甲羟孕酮胶囊
复方醋酸甲羟孕酮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氨苄西林。化学名:6-[D(-)-2-氨基-苯乙酰氨基]青霉烷酸的三水化合物。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醋酸甲羟孕酮0.25mg、炔雌醇0.625υg、葡萄糖酸钙和维生素E、A、D等。

生产企业

四川好医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康必得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9541

国药准字H2000384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呼吸道感染,泌尿系统感染,消化道感染,耳鼻喉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

用于40岁以上患有更年期综合征的妇女,缓解和改善由于缺乏雌激素、孕激素、钙和维生素而引起的症状:1.潮热汗出、烦躁失眠、骨质疏松、肌肉关节疼痛。2.皮肤干燥、搔痒、皱折、色素沉着、老年斑出现、眼睛干涩。3.心悸、胸闷气短、高血脂、更年期冠心病、更年期血压波动;4.月经紊乱、外阴搔痒、阴道炎、性交痛、性器官衰退等。5.也可以用于非恶性肿瘤行子宫、卵巢切除术后和其他原因引致的雌激素水平下降。

用法用量

口服。 1.成人一次0.25~0.75g(1~3粒),一日4次。 2.小儿每日剂量按体重2.mg/kg,一日2~4次。

口服。 1.已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治疗量为一日1次,一次2粒,3个月为一个疗程,两个疗程后可改为维持量,一日1次,一次1粒。 2.对已经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则应坚持每天服用;尚未绝经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每月月经第5天开始,服用20天后暂停,待下次来月经第5天再继续服药。 3.在45岁以前仅有月经紊乱症状,周期缩短或者延长,月经血量将少等,可隔日1次,或一日1次,一次1粒,共服20天停10天,若10天内来月经,可在来经第5天在重复服用,连续3个月;若10天没有来月经,自11天再重复服用,连服3-6个月。 4.绝经10年或60岁以上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第一个月为适应量,一日1次,一次1粒,如效果明显,可继续服用;如效果不明显,第2个月改为一日1次,一次2粒。3个月为一个疗程,症状小时后再巩固3个月,改为维持量,一日1次,一次1粒。 5.重症更年期综合征患者,可在医生指导下,适当增加剂量。 6.曾用过单纯雌激素子宫尚在的患者改用醋酸甲羟孕酮复合胶囊,分两种情况:未绝经者,可在来月经第5天开始,一日1次,一次2粒;若是已经绝经的妇女,应先做B超测子宫内膜厚度,超

副作用

1.对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2.尿酸性肾结石、痛风急性发作、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3.2岁以下小儿禁用。

1%绝经5年以内的妇女用药后会有类似月经样的1-3次少量出血。出血时停药,血干净后再继续服,若血量较大应去妇科就诊。乳房涨一般无需处理,如果胀痛应适当减量。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氨苄西林在孕妇应用的严格对照试验,所以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使用本品。少量氨苄西林可从乳汁中分泌,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儿童用药:2岁以下小儿禁用。老人用药:由于生理性肾功能的衰退,用量应适当减少。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呼吸道感染,泌尿系统感染,消化道感染,耳鼻喉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

用于40岁以上患有更年期综合征的妇女,缓解和改善由于缺乏雌激素、孕激素、钙和维生素而引起的症状:1.潮热汗出、烦躁失眠、骨质疏松、肌肉关节疼痛。2.皮肤干燥、搔痒、皱折、色素沉着、老年斑出现、眼睛干涩。3.心悸、胸闷气短、高血脂、更年期冠心病、更年期血压波动;4.月经紊乱、外阴搔痒、阴道炎、性交痛、性器官衰退等。5.也可以用于非恶性肿瘤行子宫、卵巢切除术后和其他原因引致的雌激素水平下降。

药理作用

本品对多种革兰阳性菌与革兰阴性菌有效,阳性菌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包括耐西林与一些耐甲氧苯西林株)、肺炎球菌、粪链球菌以及其他链球菌属等;阴性菌包括大肠埃希菌、流感嗜血杆菌、布蓝汉卡他菌、埃希杆菌、克雷伯轩菌、奇异变形杆菌等;厌氧菌包括脆弱杆菌。氨苄西林钠为本品中的杀菌成分,作用于细菌活性繁殖阶段,通过对细胞壁粘肽生物合成的抑制而起杀菌作用。丙磺舒为苯甲酸衍生物,它与氨苄西林竞争肾小管同一主动转运载体,抑制后者从肾小管排泄,提高氨苄西林的血药浓度,延长其血消除半衰期。

注意事项

1.血液生化与血象异常患者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患者不宜服用本品。3.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西林皮肤试验。4.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患者应用本品时易发生皮疹,宜避免使用。5.一旦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给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1.本品为更年期妇女用药,妊娠或哺乳妇女禁止使用。 2.对于高危人群,如已患冠心病、有乳腺、子宫、卵巢恶性肿瘤家族史者应慎用。 3.长期服用患者,应定期进行妇科检查。 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不宜使用。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