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肝胆湿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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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茵陈、栀子、蒲公英、金银花、板蓝根、土茯苓、白扁豆、甘草。 |
淫羊藿、续断、丹参、知母、补骨脂、地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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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半宙大康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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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999 |
国药准字Z20025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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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肝胆湿热证 |
滋补肝肾,接骨续筋,强身健骨。用于骨质疏松和骨质疏松症,骨折,骨关节炎,骨无菌性坏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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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泡服,一次4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2次;4~6周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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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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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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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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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肝胆湿热证 |
滋补肝肾,接骨续筋,强身健骨。用于骨质疏松和骨质疏松症,骨折,骨关节炎,骨无菌性坏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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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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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 3.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应避免与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应用。 5.有肝病史或肝生化指标异常者应慎用并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必要时应定期监测肝生化指标,如出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厌油、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试验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