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肝胆湿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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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茵陈、栀子、蒲公英、金银花、板蓝根、土茯苓、白扁豆、甘草。 |
灵芝、人参、白术、茯苓、肉桂、陈皮、当归(炒)、白芍、熟地黄、黄芪、五味子、远志、甘草,辅料为白酒、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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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半宙大康制药有限公司 |
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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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999 |
国药准字Z370214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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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肝胆湿热证 |
补气养血,安神止喘。用于气血两亏,面色苍白或萎黄,气短咳喘有痰,四肢倦怠,食欲不振,心悸怔忡,头晕目眩,病后虚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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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泡服,一次4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0~100毫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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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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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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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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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肝胆湿热证 |
补气养血,安神止喘。用于气血两亏,面色苍白或萎黄,气短咳喘有痰,四肢倦怠,食欲不振,心悸怔忡,头晕目眩,病后虚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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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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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1.忌油腻食物。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