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肝胆湿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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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茵陈、栀子、蒲公英、金银花、板蓝根、土茯苓、白扁豆、甘草。 |
党参、炒白术、当归、白芍川芎、醋香附、木香、小茴香(盐炒)、醋延胡索、盐杜仲、续断、补骨脂(盐炒)、鸡冠花、青黛、椿皮(炒)、煅牡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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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半宙大康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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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999 |
国药准字Z44021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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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肝胆湿热证 |
健脾补肾,调经止带。用于脾肾两虚所致的月经不调、带下病,症见月经先后不定期、量多、色淡无块,或带下量多、色白清稀、神疲乏力、腰膝痠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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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泡服,一次4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6-9克(1-1瓶半),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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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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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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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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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肝胆湿热证 |
健脾补肾,调经止带。用于脾肾两虚所致的月经不调、带下病,症见月经先后不定期、量多、色淡无块,或带下量多、色白清稀、神疲乏力、腰膝痠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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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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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少女、孕妇、绝经后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伴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 6、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