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心律失常,心力衰竭,心绞痛,心肌梗死,冠心病,急性心肌梗死,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果糖二磷酸钠) |
本品主要成分为拉考沙胺。 |
|
生产企业 |
北京华靳制药有限公司 |
Aesica Pharmaceuticals GmbH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40051 |
注册证号H2018006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心律失常,心力衰竭,心绞痛,心肌梗死,冠心病,急性心肌梗死, |
用于16岁及以上癫痫患者癫痫部分性发作的联合治疗。 |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每次50~100ml,每日1~2次,最大量200ml/日,静脉滴注速度为每分钟4~7ml,或遵医嘱,伴有心力衰竭时,剂量减半。 |
推荐剂量:本品须每日服用二次(通常为早上一次,晚上一次)。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次50mg、每日二次,一周后应增加至每次100mg、每日二次的初始治疗剂量。本品治疗的其实剂量也可以为200mg单词负荷剂量,约12小时后采用每次100mg、每日二次(200mg/日)维持剂量方案。当医生确定需要迅速达到拉考沙胺稳态血浆浓度及疗效时,可以给予患者负荷剂量。考虑到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发生率可能升高,应在医学监督下进行负荷剂量给药(参见【不良反应】)。尚未研究负荷剂量用于急症时的情况,如癫痫持续状态。基于疗效和耐受性,可每周增加维持剂量,每次增加50mg,每日二次(每周增加100mg),直至增至最高推荐日剂量400mg(每次200mg、每日二次)。如果漏服一次剂量的拉考沙胺,患者应立即补服,然后按时服用下一次的剂量。如果患者在下一级量应服时间的6小时内发现漏服,则无需补服,只需按时服用下一次拉考沙胺即可。患者不应服用双倍剂量。根据目前的临床实践,如果须停用拉考沙胺,则建议逐渐停药(例如:按200mg/周逐渐降低日剂量)。其余详见说明书。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高磷酸血症,肾功能衰竭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本品用于治疗16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老年用药:详见说明书。 |
|
成分 |
心律失常,心力衰竭,心绞痛,心肌梗死,冠心病,急性心肌梗死, |
用于16岁及以上癫痫患者癫痫部分性发作的联合治疗。 |
|
药理作用 |
本品是存在于体内的糖代谢中间产物,它通过调节糖代谢中若干酶的活性产生药理作用。外源性1,6-二磷酸果糖可提高细胞内三磷酸腺苷和磷酸肌酸的浓度、促进钾离子内流、增加红细胞内二磷酸甘油酸的含量、抑制氧自由基和组织胺释放等多种药理作用,能减轻机体因缺血、缺氧造成的损害,尤其是对缺血性心脏病更显出良好的保护作用。急性毒性试验表明,以0.4和0.6g/kg/min的速度静脉输注FDP,实验鼠与实验兔的致死量分别为5.0g/kg和5.8g/kg。急性毒性反应似乎和大剂量FDP水解后造成大量无机磷进入体循环所致 |
||
注意事项 |
1.血肌酐清除率低于50ml/min者应予监测血磷。2.宜单独使用,勿溶入其它药物,尤其忌溶于碱性溶液和钙盐中。【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明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