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心律失常,心力衰竭,心绞痛,心肌梗死,冠心病,急性心肌梗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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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果糖二磷酸钠)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马来酸氟吡汀。化学名称:2-氨基-3-乙酸氨基-6-(p-氟苯氨基)-吡啶,乙基-2-氨基-6-[(p-氟苯基)氨基]-3-吡啶-氨基甲酸 马来酸盐结构式为:分子式:C19H21O6N4F分子量:42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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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华靳制药有限公司 |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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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40051 |
国药准字H20153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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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心律失常,心力衰竭,心绞痛,心肌梗死,冠心病,急性心肌梗死, |
适用于急性轻、中度疼痛:如运动性肌肉痉挛导致的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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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每次50~100ml,每日1~2次,最大量200ml/日,静脉滴注速度为每分钟4~7ml,或遵医嘱,伴有心力衰竭时,剂量减半。 |
根据患者自身的疼痛状况以及对药物的敏感程度来决定服用马来酸氟吡汀的剂量:每次1粒,每天服用3-4次,每次应间隔时间应相同。服用时应用水将马来酸氟吡汀胶囊整个吞服,切记不能嚼碎。如果疼痛加剧,可以按照每天3次,每次2粒的给药方案服用马来酸氟吡汀。每天服用马来酸氟吡汀的最高剂量不能超过600mg(相当于6粒马来酸氟吡汀胶囊)。医生另有处方说明例外对于年龄超过65岁、初次使用马来酸氟吡汀的老年患者,给药方案为每早晚各给予1粒马来酸氟吡汀胶囊。可根据疼痛的程度以及对药物的耐受情况适当增加马来酸氟吡汀的服用剂量。对有明显的肾功能障碍或低蛋白血症的患者,每天服用马来酸氟吡汀的最大剂量应不超过300mg(相当于3粒马来酸氟吡汀胶囊)。如果需要给予患者高剂量的马来酸氟吡汀,此时应对患者进行严密的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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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高磷酸血症,肾功能衰竭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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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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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大量实验结果表明马来酸氟吡汀对胎儿无毒性,但是当患者妊娠时,不应服用马来酸氟吡汀。目前还没有有关妊娠妇女使用马来酸氟吡汀的资料。如果必须对产褥期的妇女给予马来酸氟吡汀,应停止继续哺乳。先前的研究结果表明,有少量的药物活性物质可以经过乳汁分泌。儿童用药:18岁以下受试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老年用药:对于肾功能或血浆蛋白水平降低、年龄大于65岁的患者而言,应对给药剂量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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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心律失常,心力衰竭,心绞痛,心肌梗死,冠心病,急性心肌梗死, |
适用于急性轻、中度疼痛:如运动性肌肉痉挛导致的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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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存在于体内的糖代谢中间产物,它通过调节糖代谢中若干酶的活性产生药理作用。外源性1,6-二磷酸果糖可提高细胞内三磷酸腺苷和磷酸肌酸的浓度、促进钾离子内流、增加红细胞内二磷酸甘油酸的含量、抑制氧自由基和组织胺释放等多种药理作用,能减轻机体因缺血、缺氧造成的损害,尤其是对缺血性心脏病更显出良好的保护作用。急性毒性试验表明,以0.4和0.6g/kg/min的速度静脉输注FDP,实验鼠与实验兔的致死量分别为5.0g/kg和5.8g/kg。急性毒性反应似乎和大剂量FDP水解后造成大量无机磷进入体循环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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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血肌酐清除率低于50ml/min者应予监测血磷。2.宜单独使用,勿溶入其它药物,尤其忌溶于碱性溶液和钙盐中。【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明确。 |
对于肾功能、肝功能损伤的患者,应对其肝脏酶系统/肌酐进行检查。 对驾驶车辆、操作机械和对无安全保护工作人员的影响: 即使是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服用,该药物对患者的反应能力也会有一定的影响。服用马来酸氟吡汀后感觉到困倦或者晕眩的患者不应驾驶车辆或操作机械,尤其是在同时饮用酒精后。 在进行马来酸氟吡汀治疗的过程中,接受尿液检测时,会出现胆红素、粪胆色素原和蛋白尿检测阳性的结果。定量血清胆红素的测定也可能有假阳性的结果 服用大剂量的药物会引起尿液变为绿色,但无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