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良性前列腺增生症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非那雄胺。 |
本品主要成份环孢素。 |
|
生产企业 |
山西顺天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川抗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259 |
国药准字H1094004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良性前列腺增生症 |
本品适用于预防同种异体肾、肝、心、骨髓等器官或组织移植所发生的排斥反应,也适用于预防及治疗骨髓移植时发生的移植物抗宿主反应。本品常与肾上腺皮质激素等免疫抑制剂联合应用,以提高疗效。近年来有报道试用于治疗眼色素层炎、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及难治性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银屑病、难治性狼疮肾炎等。 |
|
用法用量 |
1.推荐剂量是每天1片。每片5毫克,与或不与食物同服。 2.肾功能不全患者剂量:对于各种程度不同的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低至9毫升/分钟)不需调整给药剂量,因为药代动力学研究证实非那雄胺的体内过程没有任何改变。 3.老年人剂量:尽管药代动力学研究显示70岁以上患者非那雄胺的清除率有所降低,但不需调整给药剂量。 |
口服给药:成人常用量,开始剂量按体重每日12~15mg/kg,1~2周后逐渐减量... |
|
副作用 |
1.本品不适用于妇女和儿童。2.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3.妊娠和可能怀孕的妇女禁用。 |
1. 较常见的有厌食﹑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牙龈增生伴出血﹑疼痛﹑约1/3用药者有肾毒性﹐可出现血清肌酐﹑尿素氮增高﹑肾小球滤过率减低等肾功能损害﹑高血压等。牙龈增生一般可在停药6个月后消失。慢性﹑进行性肾中毒多于治疗后约12个月发生。2. 不常见的有惊厥﹐其原因可能为本品对肾脏毒性及低镁血症有关。此外本品尚可引起氨基转移酶升高﹑胆汁淤积﹑高胆红素血症﹑高血糖﹑多毛症﹑手震颤﹑高尿酸血症伴血小板减少﹑微血管病性溶血性贫血﹑四肢感觉异常﹑下肢痛性痉挛等。此外﹐有报告本品可促进ADP诱发血小板聚集﹐增加血栓烷A2的释放和凝血活酶的生成﹐增强因子Ⅶ的活性﹐减少前列环素产生﹐诱发血栓形成。3. 罕见的有过敏反应﹑胰腺炎﹑白细胞减少﹑雷诺综合征﹑糖尿病﹑血尿等。严重各种不良反应大多与使用剂量过大有关﹐防止反应的方法是经常监测本品的血药浓度﹐调节本品的全血浓度﹐使能维持在临床能起免疫抑制作用而不致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范围内。有报道认为如在下次服药前测得的本品全血谷浓度约为1o0~2o0ng/ml﹐则可达上述效应。如发生不良反应﹐应立即给相应的治疗﹐并减少本品的用量或停用。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禁用于怀孕或可能受孕的妇女。由于包括非那雄胺在内的Ⅱ型.α-还原酶抑制剂类药物具有抑制睾酮转化为二氢睾酮的作用,当怀孕妇女服用后,可引起男性胎儿外生殖器异常。怀孕或可能受孕的妇女不应触摸本品的内容物。哺乳期妇女,本品不适用于女性。尚不知非那雄胺是否从人乳汁排泄。儿童用药:本品不适用于儿童。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还未确定。老人用药:老年患者不需调整给药剂量。 |
|
|
成分 |
良性前列腺增生症 |
本品适用于预防同种异体肾、肝、心、骨髓等器官或组织移植所发生的排斥反应,也适用于预防及治疗骨髓移植时发生的移植物抗宿主反应。本品常与肾上腺皮质激素等免疫抑制剂联合应用,以提高疗效。近年来有报道试用于治疗眼色素层炎、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及难治性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银屑病、难治性狼疮肾炎等。 |
|
药理作用 |
1.在雄性大鼠和犬体内试验中证实了非那雄胺抑制5α-还原酶和阻止DHT形成的能力。试验是为了证实前列腺DHT水平的降低或前列腺体积的缩小。大鼠皮下注射0.1mg的非那雄胺4小时后,出现前列腺DHT浓度的降低。犬口服给予1mg/kg的非那雄胺(18小时内分4次给予),在最后一次给药后6小时出现前列腺DHT浓度的降低。这些研究证明了非那雄胺在体内可以阻止DHT形成。2.DHT浓度的降低导致了前列腺体积减小。性成熟犬口服给予每天1mg/kg的非那雄胺,共6周出现前列腺体积缩小。给药前和给药后前列腺体积的 |
||
注意事项 |
1.一般注意事项(1)使用本品前应除外和良性前列腺增生(BPH)类似的其他疾病,如感染、前列腺癌、尿道狭窄、膀胱低张力、神经源性紊乱等。(2)非那雄胺主要在肝脏代谢,肝功能不全者慎用。(3)肾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调整给药剂量。2.对前列腺特异抗原(PSA)及前列腺癌检查的影响(1)非那雄胺治疗前列腺癌未见临床疗效。非那雄胺不影响前列腺癌的发生率,也不影响前列腺癌的检出率。(2)建议在接受非那雄胺治疗前及治疗一段时间之后定期做前列腺检查,如直肠指诊、其它的前列腺癌 |
1. 本品经动物实验证明有增加致癌的危险性。在人类虽也有并发淋巴瘤、皮肤恶性肿瘤的报告,但尚无导致诱变性的证据。2. 本品可以通过胎盘。应用2~5倍于人类的剂量对鼠、兔胚胎及胎儿可产生毒性,但按人类常规剂量用药,未见到该类动物的胚胎有致死或致畸的发生。3. 下列情况慎用:肝功能不全、高钾血症、感染、肠道吸收不良、肾功能不全、对服本品不耐受等。4. 对诊断的干扰:(1) 用本品最初几日,血尿素氮及肌酐可升高,这并不一定表明是肾脏移植的排斥反应。(2)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SGP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SGOT)]、淀粉酶、碱性磷酸酶、血胆红素可因本对肝脏的毒性而升高。(3) 血清镁浓度可减低,此与本品的肾毒性有关。(4) 血清钾、血尿酸可能升高。5. 若本品已引起肾功能不全或有持续负氮平衡,应立即减量或至停用。6. 若发生感染,应立即用抗生素治疗,本品亦应减量或停用。7. 若移植发生排斥,本品剂量应加大。8. 在预防治疗器官或组织移植排斥反应及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方面,本品的剂量常因治疗的疾病、个体差异、用本品后的血药浓度不相同而并不完全统一,小儿对本品的清除率较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