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急性、慢性肝炎、肝硬化、中毒性肝损害、脂肪肝、胆囊炎、胆石症、放射病及放疗、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白细胞下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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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B4,其化学名称为磷酸腺嘌呤。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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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天瑞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泰乐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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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1751 |
国药准字Z20044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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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急性、慢性肝炎、肝硬化、中毒性肝损害、脂肪肝、胆囊炎、胆石症、放射病及放疗、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白细胞下降等。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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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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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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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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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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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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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急性、慢性肝炎、肝硬化、中毒性肝损害、脂肪肝、胆囊炎、胆石症、放射病及放疗、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白细胞下降等。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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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由于此药是核酸前体,应考虑是否有促进肿瘤发展的可能性,权衡利弊后选用。药物对妊娠的影响,孕妇慎用本药。药物对哺乳的影响:哺乳妇女慎用本药。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