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苯丁酸氮芥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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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霍奇金病、恶性淋巴瘤、卵巢癌、乳腺癌、支气管癌、贲门癌、胃癌、甲状腺癌、多发性骨髓瘤、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皮肤T细胞淋巴瘤、非霍奇金淋巴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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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4-[双(2-氯乙基)氨基]苯丁酸 分子式:C14H19Cl2NO2 分子量:304.22 |
替莫唑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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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cellaGmbH&Co.KG |
Orion Corpor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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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70291 |
注册证号H20171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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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霍奇金病、恶性淋巴瘤、卵巢癌、乳腺癌、支气管癌、贲门癌、胃癌、甲状腺癌、多发性骨髓瘤、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皮肤T细胞淋巴瘤、非霍奇金淋巴瘤。 |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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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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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成人患者:同步放化疗期:口服本品,每日剂量为75mg/m2,共42天,同时接受放疗(60Gy分30次);随后接受6个周期的本品辅助治疗。根据患者耐受程度可暂停用药,但无需降低剂量。同步放化疗期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绝对白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普通毒性标准(CTC)-非血液学毒性≤1级(除外脱发、恶心和呕吐),本品可连续使用42天,直至49天。治疗期间每周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在同步化疗期间应按血液学和非血液学毒性标准(表1)暂停或终止服用本品。(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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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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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发生的不良反应是胃肠道功能紊乱。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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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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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妊娠期妇女使用该药尚未进行研究。在用大鼠和兔所进行的临床前研究中,给药150mg/m2曾有致畸和/或胎儿毒性的报道。因此替莫唑胺不应常规用于妊娠期妇女,如果妊娠期内必须使用该药,应将可能对胎儿造成的潜在风险告知病人。对于可能怀孕的妇女,应劝阻其在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或在终止替莫唑胺治疗后6个月内怀孕。替莫唑胺是否可经母乳分泌尚不可知,因此替莫唑胺胶囊不应用于哺乳期妇女。儿童用药:尚无3岁以下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患儿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对于3岁以上胶质瘤儿童患者,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有限。老年用药:与年轻患者相比,老年患者(>70岁)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的可能性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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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霍奇金病、恶性淋巴瘤、卵巢癌、乳腺癌、支气管癌、贲门癌、胃癌、甲状腺癌、多发性骨髓瘤、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皮肤T细胞淋巴瘤、非霍奇金淋巴瘤。 |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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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本品是一种活性细胞毒类药物,仅限于在有经验的医师指导下应用。对免疫受损患者接种活疫苗有引发感染的潜在可能性。因此,对于该类病人不推荐使用活疫苗进行免疫接种。安全操作触摸药片者应遵照细胞毒类药品的使用指南操作。接触薄膜包衣完整的本品药片无害。但本品药片不可分割。用药监测由于本品可造成不可逆转的骨髓损害,在治疗期间应密切监测血细胞计数。本品治疗剂量仅抑制淋巴细胞,对中性粒细胞、血小板和红细胞的影响很小。当中性粒细胞开始降低时无需停药,但须强调,停药后10天甚至更长时间,中性粒细胞仍可下降。近期曾接受放射治疗或其它细胞毒类药物治疗的病人不宜使用本品。当出现骨髓淋巴细胞浸润或骨髓增生时,每日剂量不应超过0.1mg/kg体重。患肾病综合症的儿童,间歇高剂量苯丁酸氮芥治疗的病人和有癫痫史的患者用药时应严密监测后序用药情况,因其发生癫痫的危险性增加。和任何潜在的致癫痫药物一样,当本品应用于有癫痫史的患者、头部有外伤的患者、或使用其他潜在致癫痫药物的患者时,应格外谨慎。肾功能损害患者由于氮质血症也可引起骨髓抑制,故更应注意监测。肝功能损害患者本品的代谢作用仍在研究当中,但肝功能明显异常者应考虑减少剂量。致突变和致癌性与其他细胞毒药物一样,在体内、体外对人和动物的基因毒性和致癌实验表明本品有致突变性。本品还可导致男性染色单体和染色体损害。有报道,以本品治疗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后进展为急性白血病但尚不清楚急性白血病是自然病史的一部分,还是因药物治疗引起的。比较使用烷化剂和不使用烷化剂治疗卵巢癌患者,使用烷化剂包括苯丁酸氮芥可显著增加急性白血病的发生率。对于使用本品进行乳腺癌长期辅助治疗的患者,有一小部分患者患急性骨髓性白血病的报道。使用本品治疗应权衡潜在的治疗益处与致白血病的风险。致畸性大鼠和小鼠单剂口服给药4-20mg/kg,苯丁酸氮芥可导致发育异常,如短尾或卷尾,小脑和露脑,指畸形(包括缺指,短指,并指和多指),长骨异常(如长度减少,一部或多部骨缺失),胚胎骨化位置全部缺失。大鼠单剂腹腔内给药3-6mg/kg,本品对大鼠仔代可引起肾脏异常。对生殖的影响本品有引起卵巢功能抑制和闭经的报道。当使用本品治疗总剂量至少达400mg时,可观察到精子活力缺乏。有报告淋巴瘤患者接受总量为410-2600mg的苯丁酸氮芥治疗后,其精子生成能力仍可有不同程度的恢复。与其它细胞毒药物一样,无论夫妻任何一方使用本品,都应采取避孕措施。在大鼠实验中,本品可损害精子形成,并导致睾丸萎缩。 |
在一项治疗时间延长到42天的小规模试验中,接受本品和放疗合并治疗的患者是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高危者。因此对于接受42天(最多为49天)合并治疗的全部患者需要预防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 在较长期的给药方案治疗期间,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期间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率可能较高。不管何种治疗方案,都应密切观察替莫唑胺治疗的全部患者(特别是接受类固醇治疗患者)发生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可能性。 止吐治疗:恶心和呕吐常与本品相关,服用本品前后可使用止吐药。指导原则为: 新诊断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患者: 1.在开始接受替莫唑胺合并治疗前,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2.在辅助治疗期间,极力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神经胶质瘤复发或进展的患者:在以前治疗周期中出现过重度(3或4级)呕吐的患者需要止吐药治疗。 男性患者:服用替莫唑胺的男性患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替莫唑胺具有遗传毒性,因此在治疗过程及治疗结束后6个月之内,男性应避孕。由于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有导致不可逆不育的可能,在接受该治疗之前应冰冻保存精子。 肝肾功能损害者:肝功能正常的病人与肝功能轻中度异常的病人药代动力学结果相似;严重肝功能异常(Child'sClass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