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髓性白血病、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费城染色体阳性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慢性髓性白血病加速期和急变期、不能切除或转移性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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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甲磺酸伊马替尼。化学名称:4-[(4-甲基-1-哌嗪)甲基]-N-[4-甲基-3-[[4-(3-吡啶)-2-嘧啶]氨基]苯基]-苯胺甲磺酸盐。分子式:C29H31N70·CH4S03,分子量:589.7。 |
主要成份:替莫唑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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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Orion Corporation(Finla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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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13522 |
注册证号H20171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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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髓性白血病、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费城染色体阳性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慢性髓性白血病加速期和急变期、不能切除或转移性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 |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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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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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成人患者。(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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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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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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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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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妊娠期妇女使用该药尚未进行研究。在用大鼠和兔所进行的临床前研究中,给药150mg/m2曾有致畸和/或胎儿毒性的报道。因此替莫唑胺不应常规用于妊娠期妇女,如果妊娠期内必须使用该药,应将可能对胎儿造成的潜在风险告知病人。对于可能怀孕的妇女,应劝阻其在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或在终止替莫唑胺治疗后6个月内怀孕。 替莫唑胺是否可经母乳分泌尚不可知,因此替莫唑胺胶囊不应用于哺乳期妇女。 儿童用药:尚无3岁以下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患儿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 ;对于3岁以上胶质瘤儿童患者,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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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慢性髓性白血病、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费城染色体阳性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慢性髓性白血病加速期和急变期、不能切除或转移性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 |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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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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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对有心血管疾病危险或有心脏疾病的患者应严密监测,在治疗期间,病人有明显的心衰症状应全面检查,并根据临床症状进行相应治疗。甲磺酸伊马替尼片治疗第一个月宜每周查一次全血象,第二个月每两周查一次,以后则视需要而定(如每2-3个月查一次)。若发生严重中性粒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应调整剂量(见【用法用量】)。开始治疗前应检查肝功能(转氨酶,胆红素和碱性磷酸酶),随后每月查一次或根据临床情况决定,必要时应调整剂量。对轻,中,重肝功能损害患者应监测其血象和肝酶。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