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髓性白血病、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费城染色体阳性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慢性髓性白血病加速期和急变期、不能切除或转移性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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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甲磺酸伊马替尼。化学名称:4-[(4-甲基-1-哌嗪)甲基]-N-[4-甲基-3-[[4-(3-吡啶)-2-嘧啶]氨基]苯基]-苯胺甲磺酸盐。分子式:C29H31N70·CH4S03,分子量:589.7。 |
盐酸小檗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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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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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13522 |
国药准字H53021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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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髓性白血病、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费城染色体阳性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慢性髓性白血病加速期和急变期、不能切除或转移性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 |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亦可用于预防癌症放疗、化疗后白细胞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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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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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一日3次,一次4片;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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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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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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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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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慢性髓性白血病、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费城染色体阳性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慢性髓性白血病加速期和急变期、不能切除或转移性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 |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亦可用于预防癌症放疗、化疗后白细胞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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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患者服药后出现头痛、无力、便秘、口干并伴有阵发性腹痛、腹胀等症状,但继续服药均能耐受,服药一周后不适症状可自行减轻可消失。偶见心慌,咳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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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对有心血管疾病危险或有心脏疾病的患者应严密监测,在治疗期间,病人有明显的心衰症状应全面检查,并根据临床症状进行相应治疗。甲磺酸伊马替尼片治疗第一个月宜每周查一次全血象,第二个月每两周查一次,以后则视需要而定(如每2-3个月查一次)。若发生严重中性粒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应调整剂量(见【用法用量】)。开始治疗前应检查肝功能(转氨酶,胆红素和碱性磷酸酶),随后每月查一次或根据临床情况决定,必要时应调整剂量。对轻,中,重肝功能损害患者应监测其血象和肝酶。 |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