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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磺酸伊马替尼片

甲磺酸伊马替尼片

处方药 处方药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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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慢性髓性白血病、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费城染色体阳性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慢性髓性白血病加速期和急变期、不能切除或转移性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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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磺酸伊马替尼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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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甲磺酸伊马替尼片
甲磺酸伊马替尼片
环磷酰胺片
环磷酰胺片
主要成分

本品活性成份为甲磺酸伊马替尼。化学名称:4-[(4-甲基-1-哌嗪)甲基]-N-[4-甲基-3-[[4-(3-吡啶)-2-嘧啶]氨基]苯基]-苯胺甲磺酸盐。分子式:C29H31N70·CH4S03,分子量:589.7。

本品主要成份为环磷酰胺

生产企业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通化茂祥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213522

国药准字H2202267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慢性髓性白血病、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费城染色体阳性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慢性髓性白血病加速期和急变期、不能切除或转移性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

本品为目前广泛应用的抗癌药物,对恶性淋巴瘤、急性或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有较好的疗效,对乳腺癌、睾丸肿瘤、卵巢癌、肺癌、头颈部鳞癌、鼻咽癌、神经母细胞瘤、横纹肌肉瘤及骨肉瘤均有一定的疗效。

用法用量

成人常用量:口服每日2~4mg/kg,连用10~14天,休息1~2周重复。儿童常...

副作用

骨髓抑制:白细胞减少最常见,最低值在用药后1~2周,多在2~3周后恢复。对血小板影响较小。可影响肝功。胃肠道反应:包括食欲减退、恶心及呕吐,一般停药1~3天即可消失。泌尿道反应:可致出血性膀胱炎,表现为膀胱刺激症状、少尿、血尿及蛋白尿,系其代谢产物丙烯醛刺激膀胱所致,但环磷酰胺常规剂量应用时,其发生率较低。其他反应尚包括脱发、口腔炎、中毒性肝炎、皮肤色素沉着、月经紊乱、无精子或精子减少及肺纤维化等。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有致突变、致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畸形。妊娠期妇女禁用。本品可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药时必须中止哺乳。 儿童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慢性髓性白血病、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费城染色体阳性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慢性髓性白血病加速期和急变期、不能切除或转移性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

本品为目前广泛应用的抗癌药物,对恶性淋巴瘤、急性或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有较好的疗效,对乳腺癌、睾丸肿瘤、卵巢癌、肺癌、头颈部鳞癌、鼻咽癌、神经母细胞瘤、横纹肌肉瘤及骨肉瘤均有一定的疗效。

药理作用

本品在体外无活性,进入体内被肝脏或肿瘤内存在的过量的磷酰胺酶或磷酸酶水解,变为活化作用型的磷酸胺氮芥而起作用。其作用机制与氮芥相似,与DNA发生交叉联结,抑制DNA的合成,也可干扰RNA的功能,属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本品抗瘤谱广,对多种肿瘤有抑制作用。

注意事项

对有心血管疾病危险或有心脏疾病的患者应严密监测,在治疗期间,病人有明显的心衰症状应全面检查,并根据临床症状进行相应治疗。甲磺酸伊马替尼片治疗第一个月宜每周查一次全血象,第二个月每两周查一次,以后则视需要而定(如每2-3个月查一次)。若发生严重中性粒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应调整剂量(见【用法用量】)。开始治疗前应检查肝功能(转氨酶,胆红素和碱性磷酸酶),随后每月查一次或根据临床情况决定,必要时应调整剂量。对轻,中,重肝功能损害患者应监测其血象和肝酶。

本品的代谢产物对尿路有刺激性,应用时应鼓励患者多饮水,大剂量应用时应水化、利尿,同时给予尿路保护剂美司钠。近年研究显示,提高药物剂量强度,能明显增加疗效,当大剂量用药时,除应密切观察骨髓功能外,尤其要注意非血液学毒性如心肌炎、中毒性肝炎及肺纤维化等。当肝肾功能损害、骨髓转移或既往曾接受多程化放疗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由于本品需在肝内活化,因此腔内给药无直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