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恶性肿瘤、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多肌炎、皮肌炎、结节性红斑、重症肌无力、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大疱性皮肤病、天疱疮、剥脱性皮炎、坏死松解性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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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甲氨蝶呤。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磷酸苯丙哌林26.4毫克(相当于20毫克苯丙哌林)。辅料为:淀粉、羟丙基纤维素、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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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通化茂祥制药有限公司 |
长春长红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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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2674 |
国药准字H22021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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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恶性肿瘤、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多肌炎、皮肌炎、结节性红斑、重症肌无力、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大疱性皮肤病、天疱疮、剥脱性皮炎、坏死松解性皮炎。 |
双重镇咳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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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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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每次1-2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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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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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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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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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恶性肿瘤、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多肌炎、皮肌炎、结节性红斑、重症肌无力、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大疱性皮肤病、天疱疮、剥脱性皮炎、坏死松解性皮炎。 |
双重镇咳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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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有口干、胃部烧灼感、头晕、嗜睡、食欲不振、乏力及药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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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的致突变性,致畸性和致癌性较烷化剂为轻,但长期服用后,有潜在的导致继发性肿瘤的危险;2.对生殖功能的影响,虽也较烷化剂类抗癌药为小,但亦可导致闭经和精子减少或缺乏,尤其是在长期应用较大剂量后,但一般多不严重,有时呈不可逆性;3.全身极度衰竭、恶液质或并发感染及心、肺、肝、肾功能不全时,禁用本品。周围血象如白细胞低于3500/mm[sup]3[/sup]或血小板低于50000/mm[sup]3[/sup]时不宜用。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一周症状无明显好转,请即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孕妇慎用。4.服用时需整片吞服,切勿嚼碎,以免引起口腔麻木。5.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