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恶性肿瘤、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多肌炎、皮肌炎、结节性红斑、重症肌无力、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大疱性皮肤病、天疱疮、剥脱性皮炎、坏死松解性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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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甲氨蝶呤。 |
肿节风。辅料为:微晶纤维素、低取代羟丙纤维素、交联聚维酮、二氧化硅、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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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通化茂祥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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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2674 |
国药准字Z2009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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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恶性肿瘤、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多肌炎、皮肌炎、结节性红斑、重症肌无力、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大疱性皮肤病、天疱疮、剥脱性皮炎、坏死松解性皮炎。 |
清热解毒,消肿散结。用于肺炎、阑尾炎、蜂窝组织炎属热毒壅盛证候者,并可用于癌症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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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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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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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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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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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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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恶性肿瘤、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多肌炎、皮肌炎、结节性红斑、重症肌无力、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大疱性皮肤病、天疱疮、剥脱性皮炎、坏死松解性皮炎。 |
清热解毒,消肿散结。用于肺炎、阑尾炎、蜂窝组织炎属热毒壅盛证候者,并可用于癌症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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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的致突变性,致畸性和致癌性较烷化剂为轻,但长期服用后,有潜在的导致继发性肿瘤的危险;2.对生殖功能的影响,虽也较烷化剂类抗癌药为小,但亦可导致闭经和精子减少或缺乏,尤其是在长期应用较大剂量后,但一般多不严重,有时呈不可逆性;3.全身极度衰竭、恶液质或并发感染及心、肺、肝、肾功能不全时,禁用本品。周围血象如白细胞低于3500/mm[sup]3[/sup]或血小板低于50000/mm[sup]3[/sup]时不宜用。 |
1、极个别患者出现皮肤丘疹、麻疹样皮疹等反应。 2、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请将此药品放在)L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