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恶性肿瘤、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多肌炎、皮肌炎、结节性红斑、重症肌无力、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大疱性皮肤病、天疱疮、剥脱性皮炎、坏死松解性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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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甲氨蝶呤。 |
化学名称:雌莫司汀磷酸二钠一水合物,1,3,5(10)-三烯-3,17β-雌二醇,3-N,N-二(2-氯乙烷)氨基甲酸酯,17β-磷酸二钠一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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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通化茂祥制药有限公司 |
Pfizer Italia Sr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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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2674 |
注册证号H201205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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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恶性肿瘤、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多肌炎、皮肌炎、结节性红斑、重症肌无力、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大疱性皮肤病、天疱疮、剥脱性皮炎、坏死松解性皮炎。 |
晚期前列腺癌,尤其为激素难治性前列腺癌,对于预后因素显示对单纯激素疗法疗效差的患者,可作为一线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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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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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应在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给药。剂量范围为每公斤体重7-14mg(每日4-8粒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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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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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男子女性化乳房和阳痿;恶心/呕吐;体液潴留/水肿。 最为严重的不良反应包括:血栓栓塞、缺血性心脏病和充血性心衰,罕见的为血管神经性水肿。 有报道各系统/器官曾出现下列不良反应: 心血管系统:体液潴留较常见,充血性心衰,心脏缺血性疾病包括心肌梗塞,血栓栓塞,高血压。 胃肠道反应:恶心和呕吐,尤其在治疗的最初2周,腹泻。 肝-胆系统:肝功能受损。 血液系统:偶见贫血、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 内分泌系统:常见男子女性化乳房和阳痿。 中枢神经系统:偶见肌无力、抑郁、头痛、意识混乱和嗜唾。 其他:有报道出现过敏反应包括皮肤过敏性皮疹及血管神经性水肿(Quincke水肿,喉部水肿)。在上述过敏反应中(包括1例致死性的),许多患者同时服用了ACE抑制剂。如本品治疗时出现血管神经性水肿,应立即停药。 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异常:肌肉无力罕见 生殖系统和乳房异常:男子女性化乳房、阳痿 曾有报道罕见的血中转氨酶和胆红素水平一过性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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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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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已知雌二醇及氮芥均能致突变,故正在进行治疗的男性应采取避孕措施。 怀孕和哺乳期妇女不适用。 儿童用药:本品禁用于儿童。 老年用药:本品应在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给药。 剂量范围为每公斤体重7-14mg(每日4-8 粒胶囊),分2 或3 次服用。建议初 始剂量为至少每公斤体重10mg,4-6 粒胶囊。应至少在餐前一小时或餐后二小时 以一杯水吞服。牛奶、奶制品及含钙、镁、铝的药物(例如抗酸剂)不能与本品同 时服用。若在给药后4-6 周观察无效,应撤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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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恶性肿瘤、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多肌炎、皮肌炎、结节性红斑、重症肌无力、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大疱性皮肤病、天疱疮、剥脱性皮炎、坏死松解性皮炎。 |
晚期前列腺癌,尤其为激素难治性前列腺癌,对于预后因素显示对单纯激素疗法疗效差的患者,可作为一线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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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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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的致突变性,致畸性和致癌性较烷化剂为轻,但长期服用后,有潜在的导致继发性肿瘤的危险;2.对生殖功能的影响,虽也较烷化剂类抗癌药为小,但亦可导致闭经和精子减少或缺乏,尤其是在长期应用较大剂量后,但一般多不严重,有时呈不可逆性;3.全身极度衰竭、恶液质或并发感染及心、肺、肝、肾功能不全时,禁用本品。周围血象如白细胞低于3500/mm[sup]3[/sup]或血小板低于50000/mm[sup]3[/sup]时不宜用。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