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恶性肿瘤、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多肌炎、皮肌炎、结节性红斑、重症肌无力、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大疱性皮肤病、天疱疮、剥脱性皮炎、坏死松解性皮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甲氨蝶呤。 |
党参、鳖甲(醋制)、重楼、白术(炒)、黄芪、陈皮、土鳖虫、大黄、桃仁、半枝莲、败酱草、茯苓、薏苡仁、郁金、苏木、牡蛎、茵陈、木通、香附(制)、沉香、柴胡。 |
|
生产企业 |
通化茂祥制药有限公司 |
康哲(湖南)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2674 |
国药准字Z1094006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恶性肿瘤、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多肌炎、皮肌炎、结节性红斑、重症肌无力、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大疱性皮肤病、天疱疮、剥脱性皮炎、坏死松解性皮炎。 |
健脾理气,化瘀软坚,清热解毒。适用于以肝瘀脾虚为主证的原发性肝癌,症见上腹肿块,胁肋疼痛,神疲乏力,食少纳呆,脘腹胀满,心烦易怒,口苦咽干等。对于上述证候的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的肝功能及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有改善作用。 |
|
用法用量 |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Ⅱ期原发性肝癌2个月为一疗程,Ⅲ期原发性肝癌1个月为一... |
|
副作用 |
|
少数患者开始服药后出现腹泻,一般不影响继续治疗,多可自行缓解。 |
|
禁忌 |
|
|
|
成分 |
恶性肿瘤、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多肌炎、皮肌炎、结节性红斑、重症肌无力、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大疱性皮肤病、天疱疮、剥脱性皮炎、坏死松解性皮炎。 |
健脾理气,化瘀软坚,清热解毒。适用于以肝瘀脾虚为主证的原发性肝癌,症见上腹肿块,胁肋疼痛,神疲乏力,食少纳呆,脘腹胀满,心烦易怒,口苦咽干等。对于上述证候的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的肝功能及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有改善作用。 |
|
药理作用 |
对小鼠肝癌及乳腺癌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可诱导正常和荷瘤小鼠产生干扰素,提高小鼠天然杀伤细胞活性和增强小鼠巨噬细胞吞噬功能,对扑热息痛和四氯化碳所致小鼠急性肝损伤小鼠模型血清ALT活性和TBIL含量;抑制致异种免疫性肝损伤小鼠模型血清ALT活性和LDH活性的升高,使免疫性肝损伤小鼠模型血清免疫复合物明显降低。肝组织病理形态学和肝细胞超微结构的改变明显减轻,使四氯化碳肝硬化大鼠模型血清ALT活性、TC、TG、TP和GLO含量下降。使ALB与A/G比值上升,减少肝组织中TC与TG含量,使肝组织纤维化的动物数明显减少,纤维化程度和肝细胞超微结构的改变明显减轻。 |
||
注意事项 |
1.本品的致突变性,致畸性和致癌性较烷化剂为轻,但长期服用后,有潜在的导致继发性肿瘤的危险;2.对生殖功能的影响,虽也较烷化剂类抗癌药为小,但亦可导致闭经和精子减少或缺乏,尤其是在长期应用较大剂量后,但一般多不严重,有时呈不可逆性;3.全身极度衰竭、恶液质或并发感染及心、肺、肝、肾功能不全时,禁用本品。周围血象如白细胞低于3500/mm[sup]3[/sup]或血小板低于50000/mm[sup]3[/sup]时不宜用。 |
有明显出血倾向者慎服。 本品有吸湿性,取药后应立即旋紧瓶盖,避免药片长时间暴露,以防吸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