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恶性肿瘤、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多肌炎、皮肌炎、结节性红斑、重症肌无力、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大疱性皮肤病、天疱疮、剥脱性皮炎、坏死松解性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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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甲氨蝶呤。 |
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葡萄糖酸锌158.5mg(含元素锌:2.74mg);维生素B15mg;维生素B25mg;维生素B610mg;维生素E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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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通化茂祥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延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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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2674 |
国药准字H310223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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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恶性肿瘤、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多肌炎、皮肌炎、结节性红斑、重症肌无力、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大疱性皮肤病、天疱疮、剥脱性皮炎、坏死松解性皮炎。 |
用于伤口愈合的辅助治疗,防治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糖尿病及其他并发症,参与体内多种物质的代谢合成,提高人体免疫力、促进人体生长发育和食欲及抗衰老,防治佝偻病、骨软化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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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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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成人:一日锌元素量68mg,分3次服。长期服用剂量可根据血浆锌浓度不高于30.6mmol/L调整。小儿:l~6个月:每日元素锌3mg;7~12个月:每日元素锌5mg;1~10岁:每日元素锌10mg;>10岁~成人每日元素锌15mg(中国营养学会1981制定锌生理需要量)。孕妇:每日元素锌20mg;乳母:每日元素锌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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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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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四维葡锌胶丸过敏患者禁用。2.急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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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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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恶性肿瘤、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多肌炎、皮肌炎、结节性红斑、重症肌无力、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大疱性皮肤病、天疱疮、剥脱性皮炎、坏死松解性皮炎。 |
用于伤口愈合的辅助治疗,防治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糖尿病及其他并发症,参与体内多种物质的代谢合成,提高人体免疫力、促进人体生长发育和食欲及抗衰老,防治佝偻病、骨软化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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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锌剂有胃肠道刺激性,口服可有轻度恶心、呕吐和便秘。服用0.2~2g可催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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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的致突变性,致畸性和致癌性较烷化剂为轻,但长期服用后,有潜在的导致继发性肿瘤的危险;2.对生殖功能的影响,虽也较烷化剂类抗癌药为小,但亦可导致闭经和精子减少或缺乏,尤其是在长期应用较大剂量后,但一般多不严重,有时呈不可逆性;3.全身极度衰竭、恶液质或并发感染及心、肺、肝、肾功能不全时,禁用本品。周围血象如白细胞低于3500/mm[sup]3[/sup]或血小板低于50000/mm[sup]3[/sup]时不宜用。 |
1.应按推荐的剂量服用,不可过量服用。2.餐后服用,可减少锌剂的胃肠道刺激。3.应用维生素B1时,测定血清茶碱浓度可受到干扰,测定尿酸浓度可呈假性增高,尿胆原可呈假阳性。4.维生素B6对诊断的干扰:尿胆原试验呈假阳性。5.维生素B2对诊断的干扰:尿中荧光测定儿茶酚胺浓度可呈现假性增高,尿胆原测定呈假阳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