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心绞痛、心肌梗死、心力衰竭、心律失常、高脂血症、脑梗塞、脑出血、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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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益母草、红花、花椒(炭)、水蛭(制)、当归、苏木、三棱(醋炙)、两头尖、川芎、降香、香附(醋炙)、人参、高良姜、姜黄、没药(醋炙)、苦杏仁(炒)、大黄、紫苏子、小茴香(盐炒)、桃仁、五灵脂(醋炙)、虻虫、鳖甲、丁香、延胡索(醋炙)、白芍、蒲黄(炭)、乳香(醋炙)、干漆(煅)、吴茱萸(甘草水炙)、阿魏、肉桂、艾叶(炙)、熟地黄。 |
活性成份为:氟维司群,其化学名称为:7α-[9-(4,4,5,5,5-五氟戊基亚硫酰基)壬基]雌淄-1,3,5(10)-三烯-3,17-β-二醇;其辅料为:乙醇96%,苯甲醇,苯甲酸苄酯,蓖麻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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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地奥集团天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AstraZenecaUKLimi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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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042 |
H2010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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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心绞痛、心肌梗死、心力衰竭、心律失常、高脂血症、脑梗塞、脑出血、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
本品可用于在抗雌激素辅助治疗后或治疗过程中复发的,或是在抗雌激素治疗中进展的绝经后(包括自然绝经和人工绝经)雌激素受体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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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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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年女性(包括老年妇女):推荐剂量为每月给药一次,一次250mg。尚缺乏更高剂量下中国患者使用的安全有效性信息。 2.儿童及青少年:因尚未确定本品在儿童及青少年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故不推荐在该年龄层中使用本品。 3.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对于轻度至中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无需调整剂量。未在严重肾功能损害的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中评价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建议这些患者慎用。 4.肝功能损害的患者:对于轻度至中度肝功能损害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但由于在这些患者中氟维司群的暴露可能增加,故应慎用本品。没有本品对于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的研究资料。 5.使用方法:臀部缓慢肌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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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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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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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心绞痛、心肌梗死、心力衰竭、心律失常、高脂血症、脑梗塞、脑出血、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
本品可用于在抗雌激素辅助治疗后或治疗过程中复发的,或是在抗雌激素治疗中进展的绝经后(包括自然绝经和人工绝经)雌激素受体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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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孕妇禁用。过敏体质者慎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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