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心绞痛、心肌梗死、心力衰竭、心律失常、高脂血症、脑梗塞、脑出血、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益母草、红花、花椒(炭)、水蛭(制)、当归、苏木、三棱(醋炙)、两头尖、川芎、降香、香附(醋炙)、人参、高良姜、姜黄、没药(醋炙)、苦杏仁(炒)、大黄、紫苏子、小茴香(盐炒)、桃仁、五灵脂(醋炙)、虻虫、鳖甲、丁香、延胡索(醋炙)、白芍、蒲黄(炭)、乳香(醋炙)、干漆(煅)、吴茱萸(甘草水炙)、阿魏、肉桂、艾叶(炙)、熟地黄。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醋酸甲羟孕酮,本品化学名称为:6-甲基-17a-羟基孕甾-4,6-二烯-3,20-二酮17-醋酸酯。 分子式:C24H32O4 分子量:384.52 |
|
生产企业 |
成都地奥集团天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先河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042 |
国药准字H1999101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心绞痛、心肌梗死、心力衰竭、心律失常、高脂血症、脑梗塞、脑出血、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
主要用于治疗晚期乳腺癌和晚期子宫内膜癌,对肾癌、前列腺癌和卵巢癌也有一定疗效。并可改善晚期肿瘤患者的食欲和恶病质。 |
|
用法用量 |
|
本品服用须经医嘱。 子宫内膜癌及肾癌:每日0.2~0.4g;乳癌:每日0.4~0.8g,甚至每日高达1g。性激素疗法至少需要治疗8至10周才有反应。 各种癌症病人恶液质及疼痛的姑息治疗:0.5~1g/日。 对各种癌症化疗时保护骨髓作用:0.5~1g/日(由化疗前一周至一个疗程后一周)。 |
|
副作用 |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伴有严重血栓性静脉炎、血栓栓塞性疾病、严重肝功能损害和因骨转移产生的高钙血症患者禁用。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由于在妊娠起首四个月内,应用孕酮类药物对胎儿有潜在性伤害,故不推荐使用本品。 2.本品对新生儿具有潜在的毒害作用,哺乳期妇女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成分 |
心绞痛、心肌梗死、心力衰竭、心律失常、高脂血症、脑梗塞、脑出血、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
主要用于治疗晚期乳腺癌和晚期子宫内膜癌,对肾癌、前列腺癌和卵巢癌也有一定疗效。并可改善晚期肿瘤患者的食欲和恶病质。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半合成孕激素衍生物,对激素依赖性肿瘤有一定抑制作用。其作用机理与甲羟孕酮相同,可能是通过对垂体促性腺激素分泌的影响,控制卵巢滤泡的发育及生长,从而减少雌激素的产生。作用于雌激素受体,阻止其合成和重新利用,干扰其与雌激素的结合,抑制瘤细胞生长。此外,还可拮抗糖皮质激素受体,干扰类固醇激素受体与细胞生长分化相关的调节蛋白间的相互作用。 |
||
注意事项 |
孕妇禁用。过敏体质者慎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对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应进行常规的密切监测,对未控制的糖尿病及高血压患者需小心使用。不主张用于乳腺癌的术后辅助治疗。禁用于妊娠诊断试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