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非小细胞肺癌、胰腺癌、结直肠癌、头颈部肿瘤、肾细胞癌、乳腺癌、食管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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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吉非替尼。化学名称:N-(3-氯-4-氟苯基)-7-甲氧基-6-(3-吗啉丙氧基)喹唑啉-4-胺。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分为替加氟、吉美嘧啶、奥替拉西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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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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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3362 |
国药准字H2008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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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非小细胞肺癌、胰腺癌、结直肠癌、头颈部肿瘤、肾细胞癌、乳腺癌、食管癌 |
不能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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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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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吉奥胶囊联合顺铂用于治疗不能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患者:一般情况下,根据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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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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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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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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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非小细胞肺癌、胰腺癌、结直肠癌、头颈部肿瘤、肾细胞癌、乳腺癌、食管癌 |
不能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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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接受吉非替尼治疗的患者,偶尔可发生急性间质性肺病,部分患者可因此死亡不良反。伴发先天性肺纤维化/间质性肺炎/肺尘病/放射性肺炎/药物诱发性肺炎的患者出现这种情况时死亡率增加。如果患者气短,咳嗽和发热等呼吸道症状加重,应中断治疗,及时查明原因。当证实有间质性肺病时,应停止使用吉非替尼并对患者进行相应的治疗。已观察到无症状性肝转氨酶升高(见’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节)。因此,建议定期检查肝功能。可谨慎的用于肝转氨酶轻中度升高的患者。如果肝功能损害严重,应考虑停药。诱导CYP3A4活性的物质可增加吉非替尼片的代谢并降低其血浆浓度。因此,与CYP3A4诱导剂(如苯妥因、氨甲酰氮卓、利福平、巴比妥盐类或StJohn’sWort)合用可降低疗效。已报道在服用华法令的一些患者中出现国际正常值(INR,InternationalNormalisedRatio)升高及/或出血事件。服用华法令的患者应定期监测凝血酶原时间或INR的改变。 |
1、有骨髓抑制患者[可能会加重骨髓抑制]。2、肾功能障碍患者[因5-FU分解代谢酶抑制剂-吉美嘧啶经尿排泄明显降低时可能导致5-FU的血药浓度升高从而加重骨髓抑制等不良反应。3、有肝功能异常的患者[可能会加重肝功能异常]。4、有感染性疾病的患者[感染性疾病可能会因骨髓抑制而加重]。5、糖耐量异常的患者[可能会加重糖耐量异常]。6、间质性肺炎或既往有间质性肺炎史的患者[可能导致症状加重或病情进展]。7、有心脏病患者或心脏病史的患者[可能会加重症状]。8、有消化道溃疡或出血的患者[可能会加重症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