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非小细胞肺癌、胰腺癌、结直肠癌、头颈部肿瘤、肾细胞癌、乳腺癌、食管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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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吉非替尼。化学名称:N-(3-氯-4-氟苯基)-7-甲氧基-6-(3-吗啉丙氧基)喹唑啉-4-胺。 |
本品系从人尿中提取经纯化制得的含多种有机酸和分子量小于6000D的多肽等组成的无菌水溶液。主要成份有马尿酸、苯乙酰谷氨酰胺和多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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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
合肥泰凌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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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3362 |
国药准字H2004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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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非小细胞肺癌、胰腺癌、结直肠癌、头颈部肿瘤、肾细胞癌、乳腺癌、食管癌 |
与化疗联合应用,可用于晚期乳腺癌、非小细胞肺癌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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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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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化疗联合应用,每次300ml,每天1次,于化疗前7天开始给药,化疗的当天停用本品,共2~3周期。将尿多酸肽与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按1:1稀释后静脉滴注(有条件的尽量用锁骨下静脉滴注),滴速以原药100ml/小时为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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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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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极度衰竭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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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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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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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非小细胞肺癌、胰腺癌、结直肠癌、头颈部肿瘤、肾细胞癌、乳腺癌、食管癌 |
与化疗联合应用,可用于晚期乳腺癌、非小细胞肺癌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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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从健康人尿中分离、提取和纯化的含有多种有机酸和多肽的静脉注射剂,其作用机制至今尚不清楚。目前临床研究结果(用药两周期)显示,本品与化疗联合使用对非小细胞肺癌和乳腺癌有一定疗效,对患者的生活质量也有一定的改善作用。对患者治疗后一年、二年的随访结果显示,本品对患者中位生存期和生存率有提高的趋势,但无显著意义,需进一步的研究证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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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接受吉非替尼治疗的患者,偶尔可发生急性间质性肺病,部分患者可因此死亡不良反。伴发先天性肺纤维化/间质性肺炎/肺尘病/放射性肺炎/药物诱发性肺炎的患者出现这种情况时死亡率增加。如果患者气短,咳嗽和发热等呼吸道症状加重,应中断治疗,及时查明原因。当证实有间质性肺病时,应停止使用吉非替尼并对患者进行相应的治疗。已观察到无症状性肝转氨酶升高(见’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节)。因此,建议定期检查肝功能。可谨慎的用于肝转氨酶轻中度升高的患者。如果肝功能损害严重,应考虑停药。诱导CYP3A4活性的物质可增加吉非替尼片的代谢并降低其血浆浓度。因此,与CYP3A4诱导剂(如苯妥因、氨甲酰氮卓、利福平、巴比妥盐类或StJohn’sWort)合用可降低疗效。已报道在服用华法令的一些患者中出现国际正常值(INR,InternationalNormalisedRatio)升高及/或出血事件。服用华法令的患者应定期监测凝血酶原时间或INR的改变。 |
1.用药前应注意检查药品有效期及药液是否有混浊或沉淀。2.采用深静脉给药如锁骨下置管滴注可明显减轻静脉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