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前列腺癌、晚期前列腺癌、前列腺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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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比卡鲁胺。化学名:(±)-N-[4-氰基-3-(三氟甲基)苯基]-3-[(4-氟苯基)磺酰基]-2-羟基-2-甲基丙酰胺分子式:C18H14N2O4F4S分子量:430.37。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帕洛诺司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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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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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4085 |
国药准字H2015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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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前列腺癌、晚期前列腺癌、前列腺增生。 |
预防中毒致吐化疗引起的急性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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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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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推荐剂量为:化疗前约1小时,单剂量口服本品0.5mg(一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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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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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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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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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在妊娠期妇女中进行充分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也没有妊娠期或分娩期妇女使用过帕洛诺司琼,因此其对母亲及胎儿的影响并不清楚,故怀孕期间应慎用本品。帕洛诺司琼是否通过乳汁分泌尚不明确。鉴于许多药物均经人体乳汁排泄,对乳儿有潜在的严重不良反应,且在大鼠致癌性研究中发现有潜在致癌作用。因此,应充分考虑使用药物的必要性,以决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止用药。儿童用药:18岁以下的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经研究确定。老年用药:在一项口服帕洛诺司琼的关键性研究中,成人癌症患者的总数中有181名65岁或65岁以上。由于接受0.5mg剂量的帕洛诺司琼的老年患者的人数不足,因此不能推断出任何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结论。一项交叉研究比较中,口服0.75mg剂量帕洛诺司琼之后,帕洛诺司琼的系统暴露量(ACU)相似,但是在健康的老年受试者中,与<65岁的受试者比较,≥65岁的受试者的平均Cmax低于15%。因此,老年患者不必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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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前列腺癌、晚期前列腺癌、前列腺增生。 |
预防中毒致吐化疗引起的急性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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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本品广泛在肝脏代谢。数据表明严重肝损害的病人药物清除可能会减慢,由此可能导致蓄积。所以本品对有中、重度肝损伤的病人应慎用。由于可能出现肝脏改变,应考虑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测。主要的改变一般在本品治疗的最初6个月内出现。严重的肝功能改变很少见于本品的治疗(见不良反应)。如果出现严重改变应停止本品治疗。本品显示抑制细胞色素P450(CYP3A4)活性,因此当与主要由CYP3A4代谢的药物联合应用时应谨慎(见禁忌和药物相互作用)。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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