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支气管哮喘、肾病综合症、过敏性疾病、休克、某些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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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醋酸泼尼松。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氯唑沙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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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药业集团新郑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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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1039 |
国药准字H33021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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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支气管哮喘、肾病综合症、过敏性疾病、休克、某些肿瘤。 |
本品适用于各种急性、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运动后肌肉酸痛,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由中枢神经病变引起的肌肉痉挛,以及慢性筋膜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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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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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后服用。成人每次1-2片,一日3次,症状严重者可酌情加量,儿童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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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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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见轻度嗜睡、头晕、恶心、心悸、无力、上腹痛等反应,遇过敏反应应停药,上述不良反应一般较轻微,可自行消失或停药后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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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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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支气管哮喘、肾病综合症、过敏性疾病、休克、某些肿瘤。 |
本品适用于各种急性、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运动后肌肉酸痛,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由中枢神经病变引起的肌肉痉挛,以及慢性筋膜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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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2.长期服药后,停药时应逐渐减量。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药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