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支气管哮喘、肾病综合症、过敏性疾病、休克、某些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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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醋酸泼尼松。 |
结晶磺胺。化学名:对氨基苯磺酰胺。分子式:C6H8O2N2S分子量:17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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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药业集团新郑股份有限公司 |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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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1039 |
国药准字H61021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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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支气管哮喘、肾病综合症、过敏性疾病、休克、某些肿瘤。 |
用于溶血性链球菌及葡萄球菌等的外伤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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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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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用。撒布于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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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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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磺胺类药物过敏、孕妇、哺乳期妇女、2个月以下婴儿及肝、肾功能减退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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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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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支气管哮喘、肾病综合症、过敏性疾病、休克、某些肿瘤。 |
用于溶血性链球菌及葡萄球菌等的外伤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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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自创面吸收后,其不良反应与磺胺类药全身应用相同。当创面广泛,用药量大时,吸收量增加,也可产生较严重的不良反应,主要有:过敏反应、肾脏和肝脏损害、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及高胆红素血症等血液系统疾病,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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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2.长期服药后,停药时应逐渐减量。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
本品可自局部部分吸收,其注意事项与磺胺类药全身应用相同。1.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血卟啉症、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2.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也可过敏。3.应用本品期间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以防结晶尿的发生,必要时亦可服药碱化尿液。4.治疗中须注意:(1)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2)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3)肝、肾功能检查。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